本人于5月12日晚交通银行信用卡被盗刷14355元,当晚银行已经认定为盗刷,但仍将款项垫付给对方,现要求本人还这笔款项。多次与交通银行沟通无果,银行方不愿意出示详细的消费记录,以及被盗刷的地址和商户。
本人多次向站前派出所报警,但一直未受理,不予立案。此次盗刷金额已经到达14355元,按照要求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金额,可是民警一直推诿,不作为,互相推脱,不予立案。本人多次沟通,从5月到现在,已有2个多月时间,仍旧未得到确切的立案答复。 交通银行地址:武陵区柳菱街道武陵大道981号(交通银行常德火车站支行) 派出所地址:武陵区芝兰街道常德大道常德日丰别克旁(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站前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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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zhangs... |
1楼#
发布于:2021-08-06 09:09
帖内置顶 – – 2021-08-06 09:22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 经查,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积极开展了调查工作,因该案不是接触式诈骗,也不是常见类型的电信诈骗,派出所开展了多方调查,查实相关情况后,根据立案标准,现已立案。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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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8-06 09:09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 经查,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积极开展了调查工作,因该案不是接触式诈骗,也不是常见类型的电信诈骗,派出所开展了多方调查,查实相关情况后,根据立案标准,现已立案。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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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8-08 13:14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网友:有立案编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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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8-08 16:55
楼主,不立案就要对方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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