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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亲在广东中山务工交满15年社保后回乡,今年56周岁,只有一个子女,但一直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津贴,请问如何才能领取到?这个津贴是怎么发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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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21-07-28 16:44				
			帖内置顶  –    –  2021-07-28 16:54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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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发布于:2021-07-28 16:44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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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发布于:2021-08-03 18:31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和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湘卫家庭发〔2017〕2号)规定第一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业户口需年满60周岁方可享受,59岁时申报,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一家三口户口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资料,满60周岁那年开始打卡发放到‘一卡通‘账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城镇户口,退休次月开始享受(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月由人社部门代发放到养老金账户(或打卡发放到“一卡通”帐户),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三口户口本复印件、退休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桃源县卫健局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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