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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关于划拨性质土地的房屋转让时土地收益金收取的问题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7-26 10:34扫一扫,手机看帖
企业的综合用途的房产,土地性质是划拨地,现在想转让,划拨地转出让地,请问土地收益金的金额收费标准和文件来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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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26 10:34:49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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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7-28 10:51
帖内置顶  –    –  2021-07-28 11:01
“常德111”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表的“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屋转让时土地收益金收取的问题”收悉,经我局研究,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转让须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38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国有划拨土地改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估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为40%。”标准执行。
三、划拨土地转让还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对土地规划用途有调整的,须依法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通过招拍挂完成土地交易程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楼#
发布于:2021-07-28 10:51
“常德111”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表的“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屋转让时土地收益金收取的问题”收悉,经我局研究,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转让须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38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国有划拨土地改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估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为40%。”标准执行。
三、划拨土地转让还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对土地规划用途有调整的,须依法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通过招拍挂完成土地交易程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