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1-07-08 11:13
自然的大江大河,挂了还要国赔吗,纳税人没有这个义务,浪费牌子钱。
31楼#
发布于:2021-07-08 11:24
事关生命,“禁止”二字算是对生命的敬畏!
就算下河了,也不会真有相关部门过来执法把你拉起来,这二字相当于给以身犯险的自己一个警告而已!
32楼#
发布于:2021-07-08 14:38
楼主是不是想下水,但是看到这个牌子又不敢下水了哈哈
33楼#
发布于:2021-07-08 15:40
17108330000:楼主是不是想下水,但是看到这个牌子又不敢下水了哈哈回到原帖
你觉得呢?这里是讨论某些单位有没有权力去写“禁止ⅩX",不是别的
34楼#
发布于:2021-07-08 15:41
国家风雨:事关生命,“禁止”二字算是对生命的敬畏!
就算下河了,也不会真有相关部门过来执法把你拉起来,这二字相当于给以身犯险的自己一个警告而已!
回到原帖
这里是讨论某些单位有没有权力去用“絷禁止XX"
35楼#
发布于:2021-07-08 15:41
常德纠脑壳:杠精。典型的。回到原帖
这里是讨论某些单位有没有权力去用“絷禁止XX"
36楼#
发布于:2021-07-08 15:43
谨谨:禁止二字用的得好,没有问题!回到原帖
自然公共资源,有这权力去用“禁止ⅩX?
37楼#
发布于:2021-07-08 15:43
蚂蚁123:用“禁止”一词,就杜绝了任何可能和扯皮。回到原帖
自然公共资源,有这权力去用“禁止ⅩX?
38楼#
发布于:2021-07-09 08:44
johannajou:市里很多地方有教少儿游泳培训班,比如:老体育馆旁边的碧波游泳馆每年都办班了的,花钱的事嘛。回到原帖
没在市里。。。
39楼#
发布于:2021-07-09 17:26
没问题,可以禁止!
fei0736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40楼#
发布于:2021-07-10 11:10
袁老在天堂叹息:让你吃的太饱
41楼#
发布于:2021-07-14 17:22
真滴懒事多,万一有人溺水身亡,到时候又扯皮
42楼#
发布于:2021-07-21 10:16
常德论坛1号:能禁止市民下水?相关部门有这权力啊?走路也危险,开车也危险。回到原帖
禁止市民下水,河道管理部门还真有这权利!就像电力部门有权利禁止你攀爬电线杆,铁道部门有权利禁止你穿越铁道。
43楼#
发布于:2021-07-21 10:24
常德论坛1号:能禁止市民下水?相关部门有这权力啊?走路也危险,开车也危险。回到原帖
你这个逻辑是错的。走路、开车是你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就必须禁止;同样,游泳是你的权利,在游泳池你尽管游,但在江河湖泊就不行,不仅阻碍船运、污染水体,更严重的是缺乏安全条件。
44楼#
发布于:2021-07-21 10:26
fei0736:袁老在天堂叹息:让你吃的太饱回到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