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贵局于3月15日回复中答复:“经进一步核实,利民巷棚改地块批准的用地面积为23582平方米,容积率为3.8,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和商业综合用地。根据《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属于城市建设用地Ⅰ区,用地面积为20000㎡﹤S≦50000㎡,居住用地高层容积率上限为2.7,商业用地高层容积率上限为5.0,利民巷棚改地块容积率是根据以上内容综合确定。” 那么,我有以下两个问题还得请贵局予以说明: 一、利民巷棚改项目中的住宅算不算高层住宅? 二、不同建筑类型混合的建设项目,是否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应综合分别确定建筑容量指标?利民巷棚改项目公示图表显示,该项目住宅02栋、03栋、04 05栋、06栋、07栋、08栋、09栋等八栋住宅楼,住宅建筑面积共达79873.15㎡,用地面积仅为23582㎡,其住宅容积率为3.387(79873.15÷23582=3.387),比规定的高层住宅容积率(高层住宅容积率≤2.7)高0.687。这些高出规定容积率0.687的住宅建筑如何处理,是否还需重新设计、公示?在住宅容积率严重超标、本来就拥挤不堪的地块内,还规划有商业用途建筑和公寓式酒店,其规划建筑面积高达9451㎡,请问这些都符合《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吗? 至于你们的答复含糊其辞,在此不想赘述,我只要你们回答我提出的这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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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4-12 11:01
帖内置顶 – – 2021-04-12 11:24
机务战士网友:
您的问题收悉,我局已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回复,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来我局现场咨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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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4-12 11:01
机务战士网友:
您的问题收悉,我局已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回复,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来我局现场咨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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