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地摊经济到底是为了消除贫穷?还是给固定摊主增加钞票?请问谁给固定摊主私自收费的权力?
今天本人去灌溪和谐菜市场赶集。因为第一次去,对此地非常的陌生!早上去后,到处打听哪儿可以摆?然后有人指明菜市场入口处可以摆,他本人收30元钱!他就是和谐菜市场门口对面卖鞋的摊主! 请问鼎城区灌溪的有关部门,发展地滩经济,菜市场允许临时摆滩吗? 如果允许,那请问收费有标准吗?请问收费是由固定摊主收还是市场管理办公室收?如果不允许,请问找谁举报这乱收的摊位管理费? 请有关部门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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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3-26 08:10
帖内置顶 – – 2021-03-26 08:31
回 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常德论坛”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灌溪镇政府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迅速协调项相关目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地点为灌溪镇和谐农贸市场,灌溪镇和谐农贸市场是方便广大群众赶集的市场,逢1、3、6、8为赶集日,该市场投放以来,为经营者提供了场所、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但由于该市场人多,车多,管理难度大,市场环境、设施等需要维护,需要专人管理,所以由第三方负责管理维护,由承包商经营方收取摊位费,关于投诉人赶集投诉的摊位是已租出摊位,摊主因生病占空着,摊主委托他人代收摊位费,原经营户生病了,摊位空着的,30元钱是属于私下达成一致的。该市场摊位经营严格按照协议按时一次性收取费用,并没有乱收费的行为。 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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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3-24 21:26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6592265 市场管理人员的电话是18974202200。如果有关部门不回复,我准备打市长热线,目的简单,就是想知道固定摊主有没有权限收取赶集时,临时的商户的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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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3-26 08:10
回 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常德论坛”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灌溪镇政府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迅速协调项相关目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地点为灌溪镇和谐农贸市场,灌溪镇和谐农贸市场是方便广大群众赶集的市场,逢1、3、6、8为赶集日,该市场投放以来,为经营者提供了场所、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但由于该市场人多,车多,管理难度大,市场环境、设施等需要维护,需要专人管理,所以由第三方负责管理维护,由承包商经营方收取摊位费,关于投诉人赶集投诉的摊位是已租出摊位,摊主因生病占空着,摊主委托他人代收摊位费,原经营户生病了,摊位空着的,30元钱是属于私下达成一致的。该市场摊位经营严格按照协议按时一次性收取费用,并没有乱收费的行为。 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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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3-29 11:08
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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