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执法交警为什么只查私有电动车的骑行人员?常德为什么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共享电单车的管控办法?
自长沙3月1号发布《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来,常德交警积极启动了摩托车,电动车的专项整治,于本月9号在湖南省常德市万达广场前路段,执勤交警对私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实施处罚,给与批评教育。这项整治有利于对市民法律意识的普及以及对市民出行的安全做到了有效的保障。 湖南是共享自行车的使用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发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湖南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就是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好方便群众出行与保障公共安全的关系,让这一绿色便捷的交通运输方式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上是出自《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原文,但是就共享电单车这块的管控确没有看到。就此事,提出我的看法跟观点。 1.政府是否对共享电单车的管制存在着偏向性? 2.是否可以要求共享电单车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共享电单车搭配安全帽一事做出整改? 3.是否可以效仿长沙,明文出台一篇属于常德市自己的电单车管理办法,来制约,普及共享经济?(如:是否需要定向停车装置,是否需要购买保险,是否需要规划实线停车点位鼓励、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4.关于市面上老旧车型是否需要作出必要的动作(如更换车型,更换电池,安全检测) 5.出了事故,骑行人员违法,是否能联系到投车企业提供骑行数据,做到依法追查,处罚,实施的必要性。以上是本人对共享自行车管理的意见与看法,望交警,交通,城管,市政府部门相关同志、领导给与回应。 |
|
1楼#
发布于:2021-03-19 11:19
帖内置顶 – – 2021-03-19 11:31
"隔壁大海的鱼"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常德市共享电单车管理漏洞 ”一贴我局已受理,回复如下: 关于共享单车管制是否存在存在着偏向性的问题:我局基于自身职责职权,从市容管理角度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面对“共享单车”这一共享经济下的新兴事物,我局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实践探索,经验总结,明确了“定基数、建平台、请帮手、办协会、抓考核”的整体思路,推行市城区共享单车“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多元共治”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根据我市城市容载量,将共享单车基数定在3万辆以内,对各运营企业的投放数量进行了限额管理,并制定了详细的扣分细则,通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运营企业的严格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了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市容秩序得到显著改善。虽然关于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我局仍将基于行业发展和市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不断完善细化,着力补充尚有不足之处。 关于共享电单车搭配安全头盔问题:我局已邀请常德市共享单车促进会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向各运营企业传达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安全骑行要求,但相关罚则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3月18日我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办已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公布市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盔”安全管理新举措,将为2万余台共享电动自行车配置安全头盔,供市民骑行佩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系常德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牵头主管部门,后续是否出台地方管理办法,将由其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安排进行统筹。 关于市面上共享单车老旧车型是否需要更换问题:是否需更换老旧车型系各运营企业市场经营自主行为,企业将根据自身车辆情况与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决定,车辆质量问题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我局将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定期检查和修理已投入使用的车辆。 关于对骑行人员违法问题进行追责问题:交通事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若需要联系相关运营企业,我局将积极提供协助支持解决。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9日 |
|
2楼#
发布于:2021-03-19 11:19
"隔壁大海的鱼"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常德市共享电单车管理漏洞 ”一贴我局已受理,回复如下: 关于共享单车管制是否存在存在着偏向性的问题:我局基于自身职责职权,从市容管理角度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面对“共享单车”这一共享经济下的新兴事物,我局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实践探索,经验总结,明确了“定基数、建平台、请帮手、办协会、抓考核”的整体思路,推行市城区共享单车“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多元共治”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根据我市城市容载量,将共享单车基数定在3万辆以内,对各运营企业的投放数量进行了限额管理,并制定了详细的扣分细则,通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运营企业的严格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了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市容秩序得到显著改善。虽然关于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我局仍将基于行业发展和市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不断完善细化,着力补充尚有不足之处。 关于共享电单车搭配安全头盔问题:我局已邀请常德市共享单车促进会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向各运营企业传达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安全骑行要求,但相关罚则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3月18日我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办已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公布市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盔”安全管理新举措,将为2万余台共享电动自行车配置安全头盔,供市民骑行佩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系常德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牵头主管部门,后续是否出台地方管理办法,将由其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安排进行统筹。 关于市面上共享单车老旧车型是否需要更换问题:是否需更换老旧车型系各运营企业市场经营自主行为,企业将根据自身车辆情况与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决定,车辆质量问题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我局将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定期检查和修理已投入使用的车辆。 关于对骑行人员违法问题进行追责问题:交通事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若需要联系相关运营企业,我局将积极提供协助支持解决。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