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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津市市长您好!我是津市市古大同社区果园村的居民,我们村去年4月份发放土地种树租金,就因为我们三户(鲁炳铁、彭信东、田育义)非祖籍户,没有给我们发放,我们三户早在八几年就已经落户到本村,且都分有土地,在这之前村里的所有福利我们均有享受,唯独这次说我们非祖籍户不给发放,其他的村民均已发放,为这事我们多次找过津市市信访办,办事处,居委会,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在此恳请津市市长给我们解决为谢!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5375510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5375518  | |
| 1楼#发布于:2021-03-16 16:54 帖内置顶  –    –  2021-03-16 17:3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已对您3户进行了回访,并解释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政策。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古大同社区:0736-4200750。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津市市襄阳街街道办事处古大同社区 | |
| 3楼#发布于:2021-03-11 09:21 
					为了自己多分点钱,尽搞些文字游戏!非祖籍户?!你问你组里的人,他们往前十八代,祖籍是不是当地?				 | |
| 4楼#发布于:2021-03-11 10:00 | |
| 7楼#发布于:2021-03-11 11:22 | |
| 9楼#发布于:2021-03-11 12:49 | |
| 11楼#发布于:2021-03-11 15:43 | |
| 12楼#发布于:2021-03-11 16:10 
					小时候听大人们说过这个问题,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在说这个,都什么年代了。和谐社会了,大家一起分不香吗。				 | |
| 13楼#发布于:2021-03-11 18:16 | |
| 16楼#发布于:2021-03-16 16:54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已对您3户进行了回访,并解释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政策。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古大同社区:0736-4200750。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津市市襄阳街街道办事处古大同社区 | |
| 17楼#发布于:2021-03-18 22:31 | |
 
                                    
 
					 
				 
				
				
				
			
 
					 
				
 
					 
				 
				
 
					 
				
 
					 
				 
				

 
				


 
				
 
					 
				 住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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