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岭村、漆河镇、桃源县违法批准他人在葫芦峪出口毁损路渠建房,其建房本身毁村路、损渠道、侵乡道、填河道、占耕地,五项违法,其它水法有对水利设施保护的规定,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村民建房须村民小组讨论通过的规定。
2018年初当时的村干部谢某难得地说了一句符合常识的话“(葫芦峪的人)他也要吃饭,他也要生存”,这就是生存权,是最基本人权。 |
|
1楼#
发布于:2021-03-03 17:17
帖内置顶 – – 2021-03-03 17:26
网友:
您好!对于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镇政府已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并多次回复,现将情况再次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因他人建房被损毁的村路,实际上是一条连接枫岭村小苏溪8、9组和10、11组的临时人行小道,不属于村道,后来村里修建了组级公路,现已少有人行走;损坏的水渠,实际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因为干旱,源头水源断流,村里为抗旱而临时修建,无长期利用价值,干旱过后,当年就自然荒废,不存在侵乡道、填河道、占耕地等情况。 综上所述,并不存在占用村道水渠,影响农业灌溉的事实。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
|
2楼#
发布于:2021-02-26 09:08
帖内置顶 – – 2021-02-26 09:10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2月26日 |
|
3楼#
发布于:2021-02-26 09:08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2月26日 |
|
4楼#
发布于:2021-02-26 10:18
村乡县三级在2003年违法批准杜某堵塞村道建房,2010年违法批准胡某截断村道水渠建房。当然历史通道是最优方案,如果另开通道也勉强过得去。但村乡县三级又在2018年违法批准胡某毁损村道水渠护坡建房把临时可能的通道也堵塞,而且接乡道要占田。
这如何说到过去? 而且这胡家也忘本了(杜是胡家女婿,本质是胡家)。胡约于1980年从外村迁入,反而堵原住民的陆路水路。随便提及,在两家在本组都是有宅基地,分别在另外的两条溶里面约300米处。胡原来在邻村邻组,土地随迁。 三级此前的"回复"是“机耕路已到(大堤里面约400米的)破丘田角”。而众所周知机耕路要到田边地头。漆河镇土地站长兰某站在距乡道301约25米被胡家毁损的村道水渠处,对着近在咫尺乡道说“你里面没得路啊”。——法律规定,村道是指自然村连接外界的通道。谁都知道公路要通外面才有用。要外循环。 三级又自欺欺人说“生产不存在问题”,——不存在问题我在这发帖?2017年底十九大提成乡村振兴,我就流转葫芦峪的土地,意图盘活土地资源,但同时村乡纵容他人对葫芦峪断路断水,这个土地盘不活。 另外,村干部对其死去多年的先人占有土地修车路,又纵容他人毁损现成的通往生产区的车路,活人竟然不如死人! 漆河镇葫芦峪出口的路渠,竟然成了“台湾问题”,要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 |
|
6楼#
发布于:2021-02-27 08:35
自欺欺人
常德论坛上,抬头桃源县长热线,署名桃源县漆河镇政府,实际是枫岭村委会炮制的“回复”,每次都是陈词滥调。以最近的为例:“您反映的葫芦峪村庄出口损毁的路渠,实际是该村70年代修建的低灌渠和沿渠道形成的人行便道,80年代分田到户后,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峪外两旁已各修建一条水泥路通向村民居住区,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4386240 为什么不再讲“胡某取得了合法的手续”?因为知道审批建房是违法的。 葫芦峪出口是葫芦潭,距葫芦峪大堤仅约120米,里面田地若干,路渠会“废弃”?这符合常识吗? 我承认居住区是不存在问题,但居民区与生产区是分开的,如果“生产不存在问题”,我在这里发帖吗?在符合逻辑吗? 不讲法律,不讲常识,不讲逻辑,自欺欺人。 |
|
7楼#
发布于:2021-03-01 09:42
人,不要说感恩,至少不能忘本。
约1980年,邻大队邻小队的胡宝生胡又生兄弟倚仗其在本大队当支书的叔叔的权势,迁至本小队。胡宝生毁损葫芦峪出口的路渠护坡建房。之前村道宽度在三米以上,与乡道301的距离0米。胡又生原地不动,约2003年在一次组会上说:"感谢大家收留了我",约在2005年也在2号峪口建房,在垂直相交的路口占乡道至少1.2米,村道仅留原来的约2.5米,留下事故隐患。 至2017年11月2日,葫芦峪出口村道经堵塞改道,最窄处已经不足10厘米,角度为90度的高度已超过60厘米,人几乎已经不能行走。 当天,我发现胡家在临时通道处建房。我质问女的“路走哪里”?她白眼一翻:“我晓得啊”?我质问男的,男的下巴一抬“走这里”。我说,“这里脚板都搁不落(下)哒”。对方哑口无言。 杜某更是可笑,他居然同我说“胡立伯那里本来就没有路”。——本来的路被他堵塞了。 另外,胡某说“一代人管一代人的事”,他又说:“说不定等个二十年那个屋要推”。——他的意思是他这一代人就是要堵,后半句是自知来路不正,众人不服。麻痹别人的。 无独有偶,在有关团体组织的另一起强占土地的案件中,当事人F某也是说“俺悦儿不得要这个屋(与地)”。 |
|
8楼#
发布于:2021-03-03 17:17
网友:
您好!对于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镇政府已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并多次回复,现将情况再次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因他人建房被损毁的村路,实际上是一条连接枫岭村小苏溪8、9组和10、11组的临时人行小道,不属于村道,后来村里修建了组级公路,现已少有人行走;损坏的水渠,实际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因为干旱,源头水源断流,村里为抗旱而临时修建,无长期利用价值,干旱过后,当年就自然荒废,不存在侵乡道、填河道、占耕地等情况。 综上所述,并不存在占用村道水渠,影响农业灌溉的事实。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