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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育才东路上班,每天把车停在店门口,经常会遇到交警对违停车辆抄牌,由于附近停车条件有限,多次问过抄牌的交警,给出的答案是不停公路上,停在店门口不压盲道就不抄,所以,我的车一直按要求停放。今天有交警一大队的交警过来把我停在店门口没有压盲道 的车牌抄了。我马上跑出去沟通,说是不压盲道说过不抄的我才停的。要求把通知单收回,我马上就开走,可是他说已经抄了就要罚款,原因是我的车停在了白线内(停放自行车的框内)。我可以理解是不能停,但是之前的交警说是可以停,所以我一直停。我再请问 ,自行车框是交警部门画的么,归交警部门管理么?可不可以停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吗?我在他刚抄完开完罚单就出去说马上开走,这样算是不听交警劝告,不驶离违停点么? 图片:01.jpg  图片:02.jpg  | |
| 1楼#发布于:2021-01-21 16:30 帖内置顶  –    –  2021-01-21 16:31 
					感谢您对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根据目前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对市城区10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告教育为主,其中第十条为晚22时至次日早7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车,不骑压盲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 感谢您为常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的建议和意见。 | |
| 3楼#发布于:2021-01-20 10:52 
					我妈在车上,我下去买东西然后边说马上走 边给我开了罚单!哈哈  没办法 毕竟自己没有遵守规则 | |
| 4楼#发布于:2021-01-20 10:58 
					无车位框的前提下,停在人行道不压盲道严格来说也是不允许的,看执法者怎么做,放也可以,不放也可以,看当天的心情吧				 | |
| 5楼#发布于:2021-01-20 11:15 | |
| 6楼#发布于:2021-01-20 11:15 | |
| 8楼#发布于:2021-01-20 12:04 | |
| 10楼#发布于:2021-01-20 12:44 
					申请复议呗,不较真搞明白一回,永远不知道真理。抄牌也是打工人,说法不一定代表东家,更何况几个人还说得不一样				 | |
| 11楼#发布于:2021-01-20 13:03 
					交警开单的速度无人能敌,两个人,一个人拍照,一个人写单,不出20s就开好了				 | |
| 12楼#发布于:2021-01-20 13:17 
					这就是他们所谓的  为人民服务				 | |
| 13楼#发布于:2021-01-20 15:57 
					年底指标不完成就没有年终奖,每个周末停路边的都要小心了,真的是搞得好,有特色。				 | |
| 14楼#发布于:2021-01-20 16:12 
					确实标准有些模糊,以前说交警管马路,城管管人行道,现在交警也管人行道了				 | |
| 16楼#发布于:2021-01-20 17:42 vivijay222:这就是他们所谓的 为人民服务回到原帖人行道上的就不是人民群众了?骑自行车的就不是人民群众了?乱停乱放还有道理了 | |
| 18楼#发布于:2021-01-21 07:41 | |
| 19楼#发布于:2021-01-21 07:42 | |
| 21楼#发布于:2021-01-21 09:32 | |
| 22楼#发布于:2021-01-21 13:10 vivijay222:这就是他们所谓的 为人民服务回到原帖买了部破车就变得牛逼了?人民就变得,有车的才是人民了?现在这年头买了部车就好像有了特权一样。没停车位怪政府,堵路怪过马路的行人,堵车怪自行车摩托车,你当你几万块买了个免死金牌? | |
| 23楼#发布于:2021-01-21 13:23 | |
| 24楼#发布于:2021-01-21 16:22 | |
| 25楼#发布于:2021-01-21 16:30 
					感谢您对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根据目前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对市城区10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告教育为主,其中第十条为晚22时至次日早7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车,不骑压盲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 感谢您为常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的建议和意见。 | |
| 26楼#发布于:2021-01-21 16:42 xiaobin4333:人行道上的就不是人民群众了?骑自行车的就不是人民群众了?乱停乱放还有道理了回到原帖楼主表示之前咨询过现场交警,人家发帖是质疑交警贴单标准 | |
| 27楼#发布于:2021-01-21 16:47 vivijay222:这就是他们所谓的 为人民服务回到原帖@xiaobin4333:楼主表之前询问过交警可以停,现在发个帖子质疑交警贴条,你TM是走不过去,还是骑不过去 | |
| 28楼#发布于:2021-01-21 16:48 vivijay222:这就是他们所谓的 为人民服务回到原帖@忧虑的法师:人家买车关你卵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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