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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谈点个人看法] 法律理解偏差 一 致临澧县望城街道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1-06 22:16扫一扫,手机看帖
        看到有位群众,多次发帖反映某问题,贵热线也不厌其烦地作了回复。但个人觉得:贵办对法律理解可能存在偏差。
         http://cdbbs.cdyee.com/wap-read-run?tid=871077&f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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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60994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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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子女对父母的房产具有继承权。农村的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给符合安家立户资格的农民建房的。当户主去世时,其居住资格即已自然灭失。子女能够继承的是:
         1、没有安排过宅基地的、符合立户资格本地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2、已安排过宅基地的本地户籍子女及外地户籍的子女(公职人员类同),可以继承房屋。

        回帖中你办已说明“三兄弟其已成为公职人员”,显然均不具备享有农村宅基地资格;同时,其父生前取得的宅基地并不是“其父的财产(资产)”,不具备“遗产”的构成要件。

         因此,建议你办依法处置此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临澧县县长热线 01-06 22:16:07 处理完成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1楼#
发布于:2021-01-11 08:50
帖内置顶  –    –  2021-01-11 08: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刘家大少的那些事儿”帖子回复过了(http://cdbbs.cdyee.com/read-871077)。目前无新的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20年1月6日
2楼#
发布于:2021-01-08 15:44
帖内置顶  –    –  2021-01-08 16: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表哥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3楼#
发布于:2021-01-07 09:10
4楼#
发布于:2021-01-07 11:06
5楼#
发布于:2021-01-07 17:48
楼主你说的太明白了,他们不好操作了
6楼#
发布于:2021-01-07 18:52
7楼#
发布于:2021-01-07 20:58

图片:360截图20210107205313114.jpg

8楼#
发布于:2021-01-07 21:15
9楼#
发布于:2021-01-08 08:57
        仔细读原著,看清楚、弄明白 ——
        执行时间!
10楼#
发布于:2021-01-08 09:06
    大声读一遍你发的截图中的蓝色字体句段 ——

图片:1.jpg





      “依法取得”、“将户口迁回”,落脚点是:可“将户口迁回” !
11楼#
发布于:2021-01-08 15: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DPYX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2楼#
发布于:2021-01-10 09:47
不仅强占宅基地,不霸占了宅基地周围的3亩多自留地。
13楼#
发布于:2021-01-11 08: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刘家大少的那些事儿”帖子回复过了(http://cdbbs.cdyee.com/read-871077)。目前无新的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