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位群众,多次发帖反映某问题,贵热线也不厌其烦地作了回复。但个人觉得:贵办对法律理解可能存在偏差。
http://cdbbs.cdyee.com/wap-read-run?tid=871077&fid=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09941660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09941676 不错,子女对父母的房产具有继承权。农村的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给符合安家立户资格的农民建房的。当户主去世时,其居住资格即已自然灭失。子女能够继承的是: 1、没有安排过宅基地的、符合立户资格本地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2、已安排过宅基地的本地户籍子女及外地户籍的子女(公职人员类同),可以继承房屋。 回帖中你办已说明“三兄弟其已成为公职人员”,显然均不具备享有农村宅基地资格;同时,其父生前取得的宅基地并不是“其父的财产(资产)”,不具备“遗产”的构成要件。 因此,建议你办依法处置此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 |
|
1楼#
发布于:2021-01-11 08:50
帖内置顶 – – 2021-01-11 08: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刘家大少的那些事儿”帖子回复过了(http://cdbbs.cdyee.com/read-871077)。目前无新的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20年1月6日 |
|
2楼#
发布于:2021-01-08 15:44
帖内置顶 – – 2021-01-08 16: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
5楼#
发布于:2021-01-07 17:48
楼主你说的太明白了,他们不好操作了
|
|
9楼#
发布于:2021-01-08 08:57
仔细读原著,看清楚、弄明白 ——
执行时间! |
|
10楼#
发布于:2021-01-08 09:06
大声读一遍你发的截图中的蓝色字体句段 ——
图片:1.jpg “依法取得”、“将户口迁回”,落脚点是:可“将户口迁回” ! |
|
13楼#
发布于:2021-01-11 08: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刘家大少的那些事儿”帖子回复过了(http://cdbbs.cdyee.com/read-871077)。目前无新的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临澧县望城街道办 2020年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