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常德论坛发帖,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究其原因,我也不清楚。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凡事都要依法讲理。若我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组织可以调查核实,说明情况;若是情况确切,那就得改正,这样既不回复,又不改正,算什么?先后发帖《客观只有一个》、《双重标准对公平的失衡》、《认定工伤中的疑点》等,反映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的两位科长(前任和后任),在认定工伤上对同一件事两位科长的说法却截然不同,后任否定前任科长的反馈意见;双重标准对原因和结果相同,别人生病是在2009年7月采用的是总工会文件认定了工伤,我是在2005年8月生病,却要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不能认定工伤,这样的双重标准能公平吗;更不能理解是用“感觉有病”代替客观有病,没有仔细分析医院的住院病历、医疗仪器检查和医生的诊断而不能认定,好在两家医院的病历都能查到,查清事实也并不难。以上种种对方是否存有,又准备如何处理。如果不能做到客观公平,将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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