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村民,(系原太青乡王家堰村8组,现行政合并),由于修建太青水库水田被淹,耕地被取土筑堤。现有人口84人,水田人均0.08亩,(系天水田塝田),耕地0.3亩(系开荒的山地,可现场视察),自1976年修建太青水库以来,我们多次向上级领导反应过,均未得到妥善解决。现在不是有一个失地农民资格证的政策吗?我组村民想申请领导给我们申办一个农民失地资格证好办社保卡以备养生所需,我们以多方咨询,得到的结果是推托,如同踢球一般,现在的政策是共同富裕,老有所养,你们也不会给我们的答复是从2OO7年4月1日起实施,不溯及既往吧,在上级政府您这里不会得到同样的答复吧,希望您回复。 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全体村民 2020年11月3O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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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2-15 19:11
帖内置顶 – – 2020-12-16 05:07
网友:
您好! 经调查核实,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全体村民反映“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村民申请失地农民资格证”有关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 《失地农民资格证的发放》和政策依据, 2017年11月10日澧县人民政府以[2017]澧政办发31号关于印发《澧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的通知规定:第二条: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即被征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不高于0.1亩),且丰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包括村改居人口)的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年龄基准日为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第五条:被征地农民资格的认定:以组或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摸底填报并公示,报镇、街初审,经县自然资源局、农经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审核后,再由村(社区)进行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失地资格证》,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存档,县人社局严格区分年龄段和核定补贴标准后,即可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综上所述:针对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村民“申请失地农民资格证”有关问题。 我局认定,该征地属历史遗留土地征收问题,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应由甘溪滩镇丰年村委会依据澧县人民政府[2017]澧政办发31号关于印发《澧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相关条款之规定,确因政府征收导致的失地问题,由村级集体统一核实全村村民实有失地数据后,酌情向甘溪滩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再报澧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澧县自然资源局依据澧县人民政府批示,办理发放《失地农民资格证》。 澧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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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12-10 09:53
帖内置顶 – – 2020-12-10 10:07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0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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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12-10 09:53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0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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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0-12-15 19:11
网友:
您好! 经调查核实,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全体村民反映“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村民申请失地农民资格证”有关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 《失地农民资格证的发放》和政策依据, 2017年11月10日澧县人民政府以[2017]澧政办发31号关于印发《澧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的通知规定:第二条: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即被征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不高于0.1亩),且丰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包括村改居人口)的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年龄基准日为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第五条:被征地农民资格的认定:以组或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摸底填报并公示,报镇、街初审,经县自然资源局、农经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审核后,再由村(社区)进行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失地资格证》,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存档,县人社局严格区分年龄段和核定补贴标准后,即可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综上所述:针对澧县甘溪滩镇丰年村8组村民“申请失地农民资格证”有关问题。 我局认定,该征地属历史遗留土地征收问题,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应由甘溪滩镇丰年村委会依据澧县人民政府[2017]澧政办发31号关于印发《澧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相关条款之规定,确因政府征收导致的失地问题,由村级集体统一核实全村村民实有失地数据后,酌情向甘溪滩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再报澧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澧县自然资源局依据澧县人民政府批示,办理发放《失地农民资格证》。 澧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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