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第二套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34万,贷15年,夫妻双方办理了月对冲,目前已经还了5年,还有29万未还,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余额10万先提前还一部分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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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0-10 16:41
帖内置顶 – – 2020-10-10 17:55
“yangyan113”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公积金的政策是办理月对冲后,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能提取偿还部分还款,但可以申请提前结清。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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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0-10-10 13:51
我到网上看的,转发给你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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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10-10 16:41
“yangyan113”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公积金的政策是办理月对冲后,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能提取偿还部分还款,但可以申请提前结清。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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