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里明确了5年内不许到同行业公司就职,合同里只提到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没有明确每个月的补偿金额,每个月什么时候打款,好像公司所有员工的合同都是这么签的,还说如果乙方违约要赔偿甲方200万元。合同里既然提到竟业禁止条款,我也不敢随便去竞争对手公司,但是我在公司的岗位就是一个普通员工,也没涉及到特别机密的东西,这个合同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好像劳动法规定如果三个月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给劳动者补偿,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但是我真要等三个月后公司不打款给我才能去同行业公司吗?请问我离职的时候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要和公司明确清楚我要不要履行竞业禁止条款吗?我能否要求公司再签一个详细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公司不签或不给我离职证明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注: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96901542 ![]() 图1为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相关条款。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96901549 ![]() 图2为保密协议中的竞业禁止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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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8-10 15:40
帖内置顶 – – 2020-08-10 15:41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用工所在地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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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8-09 11:10
应该明确竞业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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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0-08-09 11:26
1、竞业禁止协议仅限于高管和有保密业务的职位;一般普通员工不适用。
2、时间只能是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上海为三年); 3、离职后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企业也应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就算协议没有约定,也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离职前12个月月均工资标准不低于30%补偿。 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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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8-0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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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8-10 15:40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用工所在地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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