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阳明中学一位学生的家长,孩子在学校校运会期间在寝室里手机被收缴,也就是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当时准备期末去拿。去拿时,政教处主任给我的答复是孩子学考过后再归还。我本是想当时就拿回,但政教处主任考虑到学生学习方面的问题,我们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便同意了他们的主意。
学考过后,我和孩子去拿手机,找到了当时的政教处主任,但他却说他重来没说过“学考过后可以拿回手机”的话,这不明摆着欺骗学生和家长吗?这就是一位教育者该有的样子吗?这就是老师所谓的为人师表吗? 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你的私隐.占据他人私有财产却句句有理,简直不把法律看在眼里。 最后说一句,清者自清,自己说过没自己心里最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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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7-29 09:10
帖内置顶 – – 2020-07-29 09:25
关于对“阳明中学收缴手机不归还”一帖的
回 复 贵市民: 您好!您通过“常德论坛”栏目反映“阳明中学收缴手机不归还”的问题,我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落实教育部《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青少年儿童近视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经学校集体研究和家长委员会通过,下发了《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校园给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了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校园的相关纪律规定。 根据纪律规定要求,学生一律不得以联系家长等理由(学校安装了公用电话设备)携带智能手机进校园,违规带入或使用的手机由学校暂时代管,学生离校时归还学生。该规定实施后得到了绝大部分家长和师生的拥护和肯定,学生因沉迷手机而影响学习和身心健康的现象大大减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阳明中学 2020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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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7-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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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7-24 14:05
不管怎样,读书完了手机真要退别人的,你管别人是干嘛呢,爱读书的人怎么都能读好书,不读书的难道就因为一部手机就能读书了? 手机别人私人物品,应当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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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07-24 19:40
法治任重而道远。
强行没收手机砸毁感情上可以理解,法律却不容情! 现在手机动辄6K,7K甚至上万,万不可一时之愤,做出违法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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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0-07-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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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0-07-2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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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0-07-27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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