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9时许,我母亲刘爱华驾驶二轮电动车由北往南行驶至沅澧快线2844+100多米(振华沥青厂附近)时,遇道路井盖损坏塌陷,致车辆摔倒母亲刘爱华重伤。
母亲受伤后被送往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手术、住院治疗29天,花费住院费110985.66元,出院诊断为:1、左额叶硬膜外血肿;2、右侧硬膜下血肿并脑疝;3、双额叶脑挫伤;4、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5、枕部硬膜外血肿;6、后颅窝底骨折;7、枕骨骨折;8头皮血肿及裂伤;9、肺部感染。 2019年11月15日,母亲再次住院进行颅骨修补,住院32天,自己花费住院费26756.15元,出院诊断为:1、右额颞顶颅骨缺损;2、脑外伤术后;3、脑积水。 母亲受伤后,我们家属找到当地政府、鼎城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均推诿搪塞,无人负责。如此重大安全隐患、天降横祸,谁来负责、谁来赔偿? 投诉人:谭君 2020年5月16日 图片:1.jpg 图片:2.jpg 图片:3.jpg 图片:4.jpg 图片:5.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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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5-20 15:16
帖内置顶 – – 2020-05-20 15:23
关于网友反映“沅澧快线井盖塌陷,致人骑车摔倒重伤,谁来负责?”问题的回复
一号大道2017年7月已全线竣工,建设指挥部及施工单位随即撤离,临时养护托管给养护中心。鉴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建议其向交管部门报案,明确责任主体,然后到司法部门起诉。并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救助措施。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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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5-18 14:51
帖内置顶 – – 2020-05-18 14:59
网友“谭君”: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如有回复,将立即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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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0-05-18 15:35
骑电动车的自己多注意,安全是自己的大事,就算最终能找到责任部门,拿到钱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吃亏的是自己。希望楼主尽快找到担责的部门,不过不要期望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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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0-05-20 15:16
关于网友反映“沅澧快线井盖塌陷,致人骑车摔倒重伤,谁来负责?”问题的回复
一号大道2017年7月已全线竣工,建设指挥部及施工单位随即撤离,临时养护托管给养护中心。鉴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建议其向交管部门报案,明确责任主体,然后到司法部门起诉。并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救助措施。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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