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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分户政策,一直因男女有异吗?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0-04-15 09:12扫一扫,手机看帖

 
领导:
您好!
我是常德石门桥镇石门桥村9组村民,家里有一弟弟,我是女儿,已结婚近7年,因当初未外嫁,所以户口也未外迁,婚后一直带着老公、孩子和父母、弟弟居住。现因弟弟到了适婚年纪,家里人太多,住不下,想和父母分户,另建住宅。
去石门桥派出所咨询分户问题,被拒,理由是家里有弟弟,我不能分户。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因分家、婚姻等问题是可以申请分户的。那么想请问下领导,是否分家、婚姻问题便可分户的政策只针对男人,女人并无此项权利,我是女儿就必须外嫁,否则在本地得不到应有的权利?
另外,我老公是鼎城区谢家铺人(农业户口),当初因上学、工作,户口迁往了江苏(集体户口),这么多年回来工作了,谢家铺派出所不让回原籍,理由是不让非转农,我们这边不让婚迁,理由还是因我家有弟弟。
综上,咨询两点:
1、我是否可以分户,若不能,请告知原因;
2、老公的户口是否能回原籍或随我婚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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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开区热线 04-15 09:12:23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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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4-20 16:36
帖内置顶  –    –  2020-04-20 16:39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有关问题特回复如下:
一、关于分户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第八条和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下发的关于户政业务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住房条件,可以分户。从您留言的内容上看,虽已满足基本条件(已结婚)但不符合住房条件(在村、居未与原户主分家生活,且没有单独的房屋居住)。
二、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
根据《常德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户口空挂在城镇地区,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村组同意,因夫妻投靠等情形,可以申请迁入农村地区落户。
2楼#
发布于:2020-04-16 17:35
帖内置顶  –    –  2020-04-16 17:4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交相关部门处理,请您静待回应,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诉求。
心路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3楼#
发布于:2020-04-15 12:08
合不合理由政策说了算,貌似农村里一直就是这样的吧。
4楼#
发布于:2020-04-15 13:54
楼主的帖子里写的鼎城区诶,但是现在石门桥是属于武陵区。
5楼#
发布于:2020-04-15 15:38
心路:合不合理由政策说了算,貌似农村里一直就是这样的吧。回到原帖
就是农村一直这样我才觉得奇怪,说好的男女平等呢?
是国家政策本就如此,还是下面的部门有意为难?身为女儿,不想外嫁就不出去,为什么儿子永远被默认在家,女儿就要被迫出去?
当然,如果确实有这样的政策明文规定了,作为普通市民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6楼#
发布于:2020-04-15 16:14
这个还是有办法想的,不办明说
7楼#
发布于:2020-04-15 16:27
这种事情没得一条和同天下搞不定的   如果不行就两条  最不行就一直往上加    
8楼#
发布于:2020-04-15 16:36
金户口,还是不要有太多想法;有些事,不是钱就一定能摆平……
9楼#
发布于:2020-04-15 16:44
常德小蜜:这种事情没得一条和同天下搞不定的   如果不行就两条  最不行就一直往上加回到原帖
我孩子出生的时候是有政策可以随母亲上户的,但派出所以有弟弟为由拒绝了我。当时孩子上户,就请吃饭、送烟了。现在不想送了,试试看不找人,能不能解决问题
10楼#
发布于:2020-04-15 16:51
破帽遮颜:金户口,还是不要有太多想法;有些事,不是钱就一定能摆平……回到原帖
不是什么金户口,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我们这儿本身就有很多外县拆迁搬过来的。完全只是因为喜欢住乡里,而且这两年我们儿有很多人新建房子了,才有此一问
11楼#
发布于:2020-04-15 19:44
12楼#
发布于:2020-04-16 16:36
乐小鱼:我孩子出生的时候是有政策可以随母亲上户的,但派出所以有弟弟为由拒绝了我。当时孩子上户,就请吃饭、送烟了。现在不想送了,试试看不找人,能不能解决问题回到原帖
我 儿子也是跟着他妈妈 上的灌溪户口 也没送烟送酒啊!行贿也犯法哦!!!
13楼#
发布于:2020-04-16 16:57
常德平安宋鹤:我 儿子也是跟着他妈妈 上的灌溪户口 也没送烟送酒啊!行贿也犯法哦!!!回到原帖
说来也是苦逼,怀孕时,谢家铺计生办说孩子他爸户口不在谢家铺,不给办准生证,石门桥说我有弟弟也不给准生证,后来也是送情解决的。
好不容易有了准生证,孩子出生了,户口上不了着急阿,不找人,不送情压根不给上,送了问题就解决了
您说,这追究起来,怨谁?
14楼#
发布于:2020-04-16 17:3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交相关部门处理,请您静待回应,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诉求。
15楼#
发布于:2020-04-20 16:36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有关问题特回复如下:
一、关于分户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第八条和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下发的关于户政业务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住房条件,可以分户。从您留言的内容上看,虽已满足基本条件(已结婚)但不符合住房条件(在村、居未与原户主分家生活,且没有单独的房屋居住)。
二、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
根据《常德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户口空挂在城镇地区,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村组同意,因夫妻投靠等情形,可以申请迁入农村地区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