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反映桃花源路上夜间货车经过噪音非常巨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夜间睡觉。 虽然19年10月10日扩大限行区域,但限行时间只有白天7时至20时,夜间20:00后正好睡觉的时间,过路货车噪音巨大扰民,无法入眠,苦不堪言。 恳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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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3-26 10:46
帖内置顶 – – 2020-03-26 10:48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交通管理需要,目前桃花源路设计时速为70km/h,若因噪音扰民而直接降低车辆通行时速,这不仅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权利,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同时,对于“黄标车”的管控,不管任何时间和区域,我们交警部门都是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的,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待疫情结束,我们会继续加大对黄标车、超载货车的查处和整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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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3-17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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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03-26 08:51
常 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强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 通告
为防治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建设,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二、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应当采取措施,使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授权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建筑施工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居民集中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电喇叭叫卖。 在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作业。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五、汽车、摩托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音响装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区域声环境保护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六、本通告规定的工业环境噪声及商业经营等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噪声由环保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社会生活噪声(包括室内装修噪声)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噪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规定行使相关的监管和处罚职能。 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本通告规定的夜间指晚22:00至晨6:00之间的期间;“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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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3-26 10:46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交通管理需要,目前桃花源路设计时速为70km/h,若因噪音扰民而直接降低车辆通行时速,这不仅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权利,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同时,对于“黄标车”的管控,不管任何时间和区域,我们交警部门都是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的,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待疫情结束,我们会继续加大对黄标车、超载货车的查处和整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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