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bs.changde.gov.cn/wap-read-run?tid=861003&
以上为城管局的正式官方回复,楼主问的问题简单明了,应该不会有歧义,城管回复却是要么避而不谈,要么笼统含糊其辞。言简意赅的把其回复的中心意思捋一下就是:因存在乱停乱放,对共享单车需要管理,但缺少专门的依据,城管不能失职,将依据职责职能严格管控,以方便市民又不浪费为原则。 这不是为回复而回复吗,现在是法治社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这个法是什么?法是最低的社会道德标准准则,不论你是普通自然人还是大权在握的政府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民众安全感何在?城管执法必须有法可依,并且程序正当,城管的职能职责来自于一部部具体的法律法规授权,并非一个笼统的概念,法律约束行政相对人即被管理对象,也约束行政机关本身。法律要你管你就管,法律没有要你管的,你让市场规则去优胜劣汰,浪不浪费关你政府部门毛线事,那是企业考虑的事,不是你考虑的,你考虑的是如何更人性化的执行好具体的法律规定。最后,请你认真回答楼主问题,有理有据的回答,不求你有法治思维,但求你有理有据的认真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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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11-1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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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11-13 15:08
"有言在先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城管局时隔一个月的回复,大家评评?”一贴我局已受理,现回复如下: 一、正如您7月30日贴中所说“占用了公共资源”,正是我局开展共享单车整治的依据,而公共资源的占用是需要政府部门的许可的。 二、未受许可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政府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就共享单车的管理和经营积极征求企业、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的意见,力求共享单车管理达到美化城市、有序管理、方便群众、依法依规目标的实现。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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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11-13 13:20
市级部门,就整个论坛 回复什么 都是效率最慢超时的。。。我的帖子半个月过去了,一样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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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11-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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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11-08 22:03
东院门口巷巷的破共享单车我真想一晚上全拉了扔河里,学生们骑了扎堆扔门口,多得都快放道路中线上了!有时候回头想,不要跟中国人提素质,个别大学生都不咋地,还能指望奸商高素质?怕是掉钱眼里塔吊都钩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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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11-08 19:09
方便和随意乱停乱放在共享单车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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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11-08 17:14
共享单车治理是个全国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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