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您好!
听到安乡县的一个亲戚讲,他们那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年可以取一定金额的补助(约5000元),请问本市是否有这个政策?若有,如何领取?期待回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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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10-09 11:29
帖内置顶 – 津市市长热线 – 2019-10-09 11:55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您所说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年可以取一定金额的补助(约5000元),我们这边没有这项补助; 2.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符合这项政策的,请在户口所在地村(社区)申报,申报成功后,每人每年可享受960元的奖励扶助金。 如有疑问,具体的相关政策咨询可与当地卫计办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办公电话:4239290)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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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10-11 10:44
答谢回复
谢谢领导的回复,了解清楚了。这个窗口很不错,为民答疑!祝愿国家越来越富强!也感谢正能量网友的跟帖让这个世界更有爱,世界因为有了你而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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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10-1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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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10-10 08:02
查阅相关文件,国务院在去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怎么还是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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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10-10 07:52
国家有政策大幅提高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怎么还是老标准?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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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10-0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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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10-0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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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10-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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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10-09 11:46
一次性5000元是过去的老政策了,现在是年满60女55岁后一个月一人可领80元的补助,一直到去世。条件必须有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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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10-0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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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10-09 11:29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您所说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年可以取一定金额的补助(约5000元),我们这边没有这项补助; 2.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符合这项政策的,请在户口所在地村(社区)申报,申报成功后,每人每年可享受960元的奖励扶助金。 如有疑问,具体的相关政策咨询可与当地卫计办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办公电话:4239290)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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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10-09 09:55
上面说的没错 是有这个政策的 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 至于上面讽刺的人 不清楚就别乱开遑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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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10-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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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10-09 09:01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津市市长热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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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10-0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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