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学新生已被录取并上学快三周了,学校突然告知我们不符合条件 父母都是常德市户口,武陵区教育局必须强制父母买社保才能给学籍,小孩读书和父母社保有什么关系?这个合理吗?这种政策是哪里制订的?谁订的?为什么制订这种政策?和国家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有什么关系?总的要有个合理的说法,而不是一味的跟我们说有规定,究竟是哪个领导规定的?现在九年义务教育,国家不是提倡就近入学吗?教育公平何来之有?国家的政策都是方便百姓,为孩子着想,合情合理的办事情,怎么到了下面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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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9-18 16:30
帖内置顶 – 武陵区教育局 – 2019-09-19 08:16
http://bbs.changde.gov.cn/u-53554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在我局向社会发布的《2019年秋季武陵区中小学校招生转学须知》中明确了五个“录取原则”,其中有一个是“依序录取原则”,即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A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B类)和无户无房五类顺序依序录取,并对于每一类须知中都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您反映孩子父母的户口均是常德市的,但没有明确是常德市哪个区(县),也没有说明是购房还是租房,建议您电话咨询我局基础教育股:0736—7227203。 感谢您对武陵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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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9-2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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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9-24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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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9-2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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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9-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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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9-24 14:39
jennifer8421:那个城乡居民社保,就是农村里买的那种一年最低只要100啊,不知道你能不能买这种回到原帖谢谢亲,不能,必须到武陵政务中心买一年 才行,唉,心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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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9-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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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9-22 20:49
那个城乡居民社保,就是农村里买的那种一年最低只要100啊,不知道你能不能买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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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9-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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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9-19 16:56
看来楼主肯定是柳叶湖七里桥的人了,虽然柳叶湖的户籍居民身份证前面都有武陵区几个字,但是柳叶湖是和武陵平级的行政单位哦。你家小孩在武陵区属于无房无户的最后一类,不是想读武陵区的学校就能随便读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来啊,如果给你读了,可能会造成占用其他符合资格且优先的学生名额,到时别人闹起来学校和教育局是会被追责的。退一万步讲,紫桥小学是武陵区最差的几所小学之一,和柳叶湖的一中分校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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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9-19 15:37
看的血胀人只,这都是些什么人办的什么事嘛,人家武陵区的户口,就是没有房子,户口在那里为什么不可以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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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9-19 13:39
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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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9-1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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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9-1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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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9-19 08:51
不行就去市局,市局不行,还有省,省不行还有部,我们一步一步按规定来,我就不信,还没有讲理的地方了。读了半月了,你说不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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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9-1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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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9-18 22:44
武陵区的户口,而且长期居住在武陵区就应该按就近原则安排学校,孩子读书与家长社保有鸡毛关系,而且录取条件中对武陵区户口的孩子也没有社保要求,教育局简直或卵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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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9-09-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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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9-09-1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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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9-09-18 17:31
各位好心人 都是为人父母的,我想大多数父母都有为孩子上学的事揪心的,常德市真正有房有户的人口有多少?总之有各种理由说你不符合有房嘛又说你没户 买了房子吧,又说没入住 有户没房吧 又说你没社保 。 我们的户口所在地离紫桥小学也只有1.5公里的距离,就近入学也不至于把我们分配到五公里之外的学校 ,政策是人制定的,都是以人为本,不是机器没有人情,都有个权衡度,不是一句你不符合就算的,教育局说让学校给我们道歉 道歉能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吗?望各位好心人把贴子顶上去,武陵区教育局管不了,市教育局还管不了吧,这不是我一个家庭的问题,只是大多数家长选择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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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9-1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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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9-1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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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9-1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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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9-09-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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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9-09-1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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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9-09-18 16:30
http://bbs.changde.gov.cn/u-53554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在我局向社会发布的《2019年秋季武陵区中小学校招生转学须知》中明确了五个“录取原则”,其中有一个是“依序录取原则”,即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A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B类)和无户无房五类顺序依序录取,并对于每一类须知中都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您反映孩子父母的户口均是常德市的,但没有明确是常德市哪个区(县),也没有说明是购房还是租房,建议您电话咨询我局基础教育股:0736—7227203。 感谢您对武陵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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