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龄打分” 五花八门,有的学校教师超过30年教龄的,每超过一年加1分甚至更多;而有的学校教龄打分只打到30年,30年以后的教龄一概不算,半分都不给,完全是白做贡献。这合理吗?这符合上面精神吗?上级部门的精神我记得是:加大教龄在评分中的权重。这怎么体现的?谁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难道干40年和干30年的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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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9-04 10:55
怎么解释上级部门如人社部门的“加大教龄在评分中的权重”?
30年教龄以后的教龄不给分,对30多年教龄的教师公平吗? 一个县或一个市打分标准为什么不统一?不都是共产党领导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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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9-02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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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9-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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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8-30 16:11
杨昌辉网友:
您好! 按照省教育厅职称改革文件规定,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对从教基本年限有要求(初级满四年评定中级,中级满五年评定高级),对教龄和工龄都未设打分项目。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打分项目,但需要在学校职代会上通过后即可设立。 市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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