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公园后面,沅江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有很多人洗澡游泳,据说是常德市很多年来市民最喜欢的夏季游泳地点,每天都很多人,经常会因为车辆停放较多造成交通拥挤,一直以来没人管理。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牌子在那里放着,取水点上下游禁止游泳捕鱼的标识也很明显,然而,每年盛夏还是这么多人去游泳洗澡,因为这里的水质最好,最干净。难道你们不喝这里的水吗?虽然自来水公司还会进行水源的净化处理,但是还是觉得这是个很大问题,毕竟很多皮肤病真菌细菌还是很难净化掉的。
希望有关部门把民生饮水安全落实到位,这关系每个市民饮水的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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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8-09 15:47
帖内置顶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1-07 15:49
网友您好: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将联合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定期巡查,一是宣传、劝阻。现场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对在该区域游泳的人员进行劝阻;二是对劝阻无效,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三是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同时设置禁止游泳、垂钓标识标牌。 目前,因部分市民环境保护意识欠缺以及环保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车辆和执法船舶,难以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游泳爱好者要自觉保护环境,保护好自己的饮用水源,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 2019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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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8-09 15:47
网友您好: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将联合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定期巡查,一是宣传、劝阻。现场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对在该区域游泳的人员进行劝阻;二是对劝阻无效,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三是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同时设置禁止游泳、垂钓标识标牌。 目前,因部分市民环境保护意识欠缺以及环保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车辆和执法船舶,难以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游泳爱好者要自觉保护环境,保护好自己的饮用水源,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 2019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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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8-09 13:42
不同意楼主的观点,德山火电厂,海利化工污染大多了,你怎么不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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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8-0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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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8-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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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8-05 13:00
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http://rd.changde.gov.cn/art/2017/5/5/art_26401_1048430.html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饮用水水源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名称及范围。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围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视频监控。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 第十四条 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依照下列标准确定保护范围: (一)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外延至集雨(水)范围内所有区域为二级保护范围; (二)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水域,沿岸纵深与河堤内坡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的陆域,为一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不小于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不小于200米范围内的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内的陆域,为二级保护范围; (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100米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边界周围半径不小于5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范围。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范围。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 (三)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本条例第十六条列举的行为。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政监察、渔政监察和水质监测等公务船舶应当使用清洁能源。 第二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开展日常巡查,受理群众关于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的举报,发现污染、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或者水质出现异常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或者组织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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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8-0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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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8-0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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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8-01 08:1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我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沅江两岸(市城区江北、江南)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保护工作,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保护好我们的饮用水源,检举揭发违规(污染)行为,举报电话1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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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7-31 22:47
楼主 你真矫情 你那么怕 我建议我们见个面 我给你制定几份保险 这样你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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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7-3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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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9-07-3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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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9-07-3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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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7-3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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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7-31 10:04
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 (三)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楼主的意见是对的,不懂的不要乱喷和挖苦。楼主发贴是为了大家,不是为了个人。有地方性法规规定,就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果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还有人游泳,只能说主管部门失职,也只能说游泳人法律意识淡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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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7-31 07:57
游个泳好大个污染,莫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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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9-07-31 01:32
你真滴是个奇葩,游泳能改变一条江的水质,闻所未闻,这么港,那里面的鱼都活不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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