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4088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503647
  • 最后登录2019-10-12
阅读:12965回复:55

[建言献策]我来给市公安局领导在线访谈提供话题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06-14 16:21扫一扫,手机看帖
2019年6月下旬,常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将做客常德政府网站嘉宾访谈栏目,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话题与大家在线交流。 本坛置顶帖就是征集话题贴。我这里就凑个热闹,提供几个话题:

1、公安机关接报案登记和受案立案审查,是惩治违法犯罪的初始和必经环节,是整个案件的入口环节,没有如实和及时的受案立案,就谈不上依法办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首先要为群众提供一个优良的治安环境,让群众能安居乐业,让违法犯罪行为能及时得到查处和打击。过去,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存在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和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群众反响强烈,公安部为此专门出台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请问市公安局在公安部《意见》出台以后,对于完善我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受案立案制度,做了哪些工作?
2、按照《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但是我市有派出所拒不执行这一规定,对群众上门报案并提交证据的,仅仅做个询问笔录,拒不进行报案登记,不填写报案登记表;拒不给付《提交证据清单》,拒不给予报案回执,然后不了了之,让群众告状无门,对于这种情况,市公安局应该如何处理?
3、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群众上门报案,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报案3日内进行受案审查,决定不受案的,应向报案人送达《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这是法定文书,报案人不服的,可以据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救济。但是我市有派出所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之内的报案拒不受理,在报案人再三要求出具法定文书的情况下,不予出具法定《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而是
在接到报案一个月后,出具了盖有派出所印章的《情况说明》,报案人要求改正后,其上级某公安分局还是出具的是情况说明,换汤不换药,只是换了个章子,仍不出具法定文书,剥夺了报案人不服以后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这种情况市公安局该如何处理?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公安局 06-14 16:21:58 待处理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冲锋舟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 UID489618
  • 最后登录2022-03-18
1楼#
发布于:2019-08-30 05:35
此帖不可沉!需时刻警示派出所对报案不回执结果予以问责!法律简直是派出所干警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一抓一放中的猫腻路人皆知,这无异于坚守自盗,纵容犯罪,打压受害者。
祝福祖国99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 UID520723
  • 最后登录2023-12-18
2楼#
发布于:2019-07-01 20:23
当年公瑾:说一个我的亲身经历吧。
2018年的某天早上,我和一个朋友开车去德山开发区办事,顺便在路边的一个小店吃早餐,那店子在一个断头路边上。当时店内一共都只有4个人,我、我朋友、店老板、另一位男顾客,整个期间未有其他人进来,吃粉的时候我把随身带的一...
回到原帖
公、检、法,对百姓而言都是望而生畏,报案难,立案难,程序,老百姓维权真的难,他们错了就错了,反正无所谓的态度
老愚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304384
  • 最后登录2025-02-27
3楼#
发布于:2019-06-24 12:51
已阅!很久没有在论坛发言了。给楼主赞一个...
行者乙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287715
  • 最后登录2025-06-06
4楼#
发布于:2019-06-19 15:11
再顶
wex5657588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517156
  • 最后登录2019-08-28
5楼#
发布于:2019-06-19 11:13
我就没看到几个民警经常下社区的,过来社区要不就是应付检查,要不过来找茶馆收“家伙”,中午晚上都是喝得差不多了,打会儿牌就下班,我们这里小偷三天两头作案,群众反映好多次,社区民警也不下来走访。基层派出所的作风真的该整改了。市公安局副局长,你下来调查下群众对社区民警的意见,不要等到每年的民调时候公检法来做工作。。
常德论坛注册会员
禁止发言
禁止发言
  • UID525458
  • 最后登录2021-07-13
6楼#
发布于:2019-06-17 15:5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一切尽在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 UID468442
  • 最后登录2025-06-04
7楼#
发布于:2019-06-17 15:09
安安好久不见。这是一条极好的建言。
仗剑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522945
  • 最后登录2025-04-24
8楼#
发布于:2019-06-17 10:24
自己身边的两个案子至今未破, 第一件具体是9几年,我的一远方亲戚姑且喊他叔叔吧,在一桥和未婚妻散步,被抢劫,刀捅致死,至今未破案;第二件,自己和女朋友于2011元旦前夕晚九点左右,在诗墙(渔父阁)被四名持刀小年轻抢劫,公安局受理以后只填写了一张单子,然后渺无音讯。如此恶劣的性质都无法破案,小偷小摸还能指望警察吗
仗剑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522945
  • 最后登录2025-04-24
9楼#
发布于:2019-06-17 10:18
咫尺天涯2019:公务员招录改革后,党政很多部门招录了不少高学历的公务员,去办事明显感觉到遇到年轻人都热情尽心秉公,但在公安系统,每年招录那么多警员,威猛得拍警匪片能迷死一大帮无知少女,可就是学历都不哼哼。回到原帖
大家对公检法的统一评价就是素质差
等风的旗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385252
  • 最后登录2023-07-24
10楼#
发布于:2019-06-16 19:22
这个帖子挺热乎呀,
牛屄扯蛋
禁止发言
禁止发言
  • UID308730
  • 最后登录2025-01-13
11楼#
发布于:2019-06-16 11:2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等风的旗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385252
  • 最后登录2023-07-24
12楼#
发布于:2019-06-16 10:59
这个帖子不能沉下去。
湖南老草民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 UID458833
  • 最后登录2019-12-07
13楼#
发布于:2019-06-16 00:10
安安说得好,我为安安点赞
巴东来的常德佬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522257
  • 最后登录2019-09-23
14楼#
发布于:2019-06-15 17:43
这两年越发觉得生活不易,顶帖
天堂_123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263614
  • 最后登录2023-01-30
15楼#
发布于:2019-06-15 16:28
细思恐极!!
依蝶123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 UID489157
  • 最后登录2021-01-06
16楼#
发布于:2019-06-15 15:21
给楼主点赞!!!
咫尺天涯2019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530378
  • 最后登录2020-05-26
17楼#
发布于:2019-06-15 15:03
公务员招录改革后,党政很多部门招录了不少高学历的公务员,去办事明显感觉到遇到年轻人都热情尽心秉公,但在公安系统,每年招录那么多警员,威猛得拍警匪片能迷死一大帮无知少女,可就是学历都不哼哼。
咫尺天涯2019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530378
  • 最后登录2020-05-26
18楼#
发布于:2019-06-15 14:57
连市法制办主任报案都遇到刻意压案,老百姓更是欲哭无门。
水榭花城西城小区业主维权,到派出所报案,有充分证据原业委会主任伪造业主签名骗取维修基金,人家就是不立案。手机掉的士车上了,因为手机里有很多资料,不得已带着身份证请求查看监控,派出所推到交警,交警推回派出所,别说帮调查,连监控都不让看,郁闷回来上网,各种媒体都是公安系统专职宣传人员的自吹自擂如何高大上如何热情为民如何加班如何是一道风景线的网文。
安安4088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503647
  • 最后登录2019-10-12
19楼#
发布于:2019-06-15 12:20
市公安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回到原帖
如果是打算认真回复的话,本楼主贴中某派出所是武陵区南坪派出所,某公安分局是武陵区公安分局。到派出所报案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报案事由是有人伪造其他组织公文,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一)项。对于过程中派出所丶分局的违法违规,报案人已实名向市优化办举报。
我心向磁湖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530161
  • 最后登录2019-10-23
20楼#
发布于:2019-06-15 11:23
市公安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回到原帖
桃源县公安局报案不立案,向上级反映后,反而伪造证据报复举报人,怀孕将我拘留造成留产!公然支持强闯民宅行凶打人,保护街霸罗福一家!法治,公平正义在哪!!!!
芷兰2003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 UID247061
  • 最后登录2025-05-29
21楼#
发布于:2019-06-15 09:38
公、检、法,对百姓而言都是望而生畏,报案难,立案难,程序⋯⋯
艰苦奋斗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268807
  • 最后登录2023-03-23
22楼#
发布于:2019-06-15 09:26
从目前的情况看,警察不作为似乎是一种常态了,令我十分震惊!
曾经的警察是群众的保护神,那时候没有天网,破案的法宝就是群众路线,往乡里一走,村民争先恐后地请警察吃饭,真正的鱼水情。
似乎有某年一个的士司机伤害乘客的案件,派出所以年关放假的理由没有及时侦查。过去的时候,派出所特别是刑警什么时候有过年过节的概念,案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效率……哎,不说了
一物七寸长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 UID476245
  • 最后登录2022-09-29
23楼#
发布于:2019-06-15 08:45
靠自己更稳妥!
等风的旗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385252
  • 最后登录2023-07-24
24楼#
发布于:2019-06-15 08:36
老旗非常欣慰地看到,小安子终于肯为老百姓说几句话了。

不容易呀!有种铁树开花,千年等一回的感觉。

先点个赞,待午休之后再来看一看。
热土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 UID41528
  • 最后登录2023-12-20
25楼#
发布于:2019-06-15 07:20
当年公瑾:说一个我的亲身经历吧。
2018年的某天早上,我和一个朋友开车去德山开发区办事,顺便在路边的一个小店吃早餐,那店子在一个断头路边上。当时店内一共都只有4个人,我、我朋友、店老板、另一位男顾客,整个期间未有其他人进来,吃粉的时候我把随身带的一...
回到原帖
如果是遗失的,则对方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亲告罪,是要本人去法院起诉的,可能这就是不立案的原因。但是,刑法理论也有认为遗失后物品归店主占有,如果犯嫌不是店主,在店主不知道的情况下盗取,则涉嫌构成盗窃罪,且金额2万元达到了追诉标准,这是公安应当要立案的。
独钓寒江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 UID446436
  • 最后登录2025-01-02
26楼#
发布于:2019-06-15 06:18
关注此帖话题中……
xiaobin4333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 UID464057
  • 最后登录2025-06-06
27楼#
发布于:2019-06-15 02:25
我就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小九哥
三级网友
三级网友
  • UID523380
  • 最后登录2020-04-26
28楼#
发布于:2019-06-15 00:25
这次要给你一百个赞
佳钢百炼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 UID412662
  • 最后登录2022-11-05
29楼#
发布于:2019-06-15 00:24
不懂,看一下。家里失窃等,老百姓一般是不会报案的,他们都说:报了也是白报,反正又破不了案。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