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下旬,常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将做客常德政府网站嘉宾访谈栏目,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话题与大家在线交流。 本坛置顶帖就是征集话题贴。我这里就凑个热闹,提供几个话题:
1、公安机关接报案登记和受案立案审查,是惩治违法犯罪的初始和必经环节,是整个案件的入口环节,没有如实和及时的受案立案,就谈不上依法办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首先要为群众提供一个优良的治安环境,让群众能安居乐业,让违法犯罪行为能及时得到查处和打击。过去,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存在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和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群众反响强烈,公安部为此专门出台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请问市公安局在公安部《意见》出台以后,对于完善我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受案立案制度,做了哪些工作? 2、按照《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但是我市有派出所拒不执行这一规定,对群众上门报案并提交证据的,仅仅做个询问笔录,拒不进行报案登记,不填写报案登记表;拒不给付《提交证据清单》,拒不给予报案回执,然后不了了之,让群众告状无门,对于这种情况,市公安局应该如何处理? 3、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群众上门报案,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报案3日内进行受案审查,决定不受案的,应向报案人送达《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这是法定文书,报案人不服的,可以据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救济。但是我市有派出所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之内的报案拒不受理,在报案人再三要求出具法定文书的情况下,不予出具法定《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而是在接到报案一个月后,出具了盖有派出所印章的《情况说明》,报案人要求改正后,其上级某公安分局还是出具的是情况说明,换汤不换药,只是换了个章子,仍不出具法定文书,剥夺了报案人不服以后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这种情况市公安局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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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6-14 17:08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9478
望领导能够关注一下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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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6-14 17:44
点赞楼主
虽然不懂(因为看起来应该是狠专业的),但是还是为楼主敢于直面诘(这个"诘"不知道恰不恰当,如不恰当请姑妄听之)问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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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6-14 19:06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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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6-14 19:23
你们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支持楼主的这种敢于担当精神!无愧于常德法制的最高权威部门!问一问我们的身边,派出所处警、受理报案,有多少是在浪费行政执法资源,无端消耗行政成本?纵然是就一种问题的报案被处警100次,,一抓、一查、一放,回去又继续,等于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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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6-14 20:01
说一个我的亲身经历吧。
2018年的某天早上,我和一个朋友开车去德山开发区办事,顺便在路边的一个小店吃早餐,那店子在一个断头路边上。当时店内一共都只有4个人,我、我朋友、店老板、另一位男顾客,整个期间未有其他人进来,吃粉的时候我把随身带的一个小手包随手放在了自己的桌边上。用完餐开车出来才发现手包忘了,赶紧折回,就已经找不到了。里面有1万元现金和一些票据各种卡等,共约2万元的财物损失。老板说没捡到,还告诉我这期间也没有别人来,另外那个男顾客是个熟客,但不知道到名字,估计是住在这周边某个村的。 这样看来,嫌疑人就只有老板和那名顾客了。于是到开发区派出所报案,陈述的时候我说不能确定是否当时就被盗了,还是遗忘在那了。完了,办案民警和我一同案发地走访了一下,然后让我回家等消息。 下午,那个民警给我打来电话说不能立案,理由好像是说我这属于“遗失”,但帮我调到了那个顾客离开时的监控画面,让我自己找找这个人看。我自己怎么找? 其实,这期间我也咨询了律师和其他派出所的民警,他们也说这是“非法占有”或“盗窃”,应该能够上立案了。于是在电话中我把这个情况跟那个办案民警说了,他说那我再问一下。第二天,那个民警再次打来电话,语气很强硬,告诉我已经咨询市局法制科了,确定这不能立案,如果我还不认可,随我怎么样。 我当时就惊了,天啦,明显的犯罪啊,这都可以不立案?后来,什么报案回执单、不予立案的书面理由啊,什么都没给我,咱也不懂,咱也不敢问。再后来,我又辗转把这个事反映给了市局的某个领导,领导也说不能立案,既然都这样了,咱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再追下去也不一定找的回来,还费时费力。 总之,这事颠覆了我的三观,什么时候公安不以打击犯罪为目的而开始千方百计找理由回避办案啦?不懂,反正很迷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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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6-14 22:30
当年公瑾:说一个我的亲身经历吧。我也曾经历过派出所拿局法制办来搪塞。而且不止一次。2000年,就因职责所在(任步行街商会会长),去调解店家间矛盾而被一店家所伤,派出所所长以一纸精神病病历呈现而拒绝处理。市人大常委,市民建党主委,市工商联书记鉴于该伤人店主一直正常经营,经周边经营主反应也未觉察出有精神病症状,故而全出面督促派出所所长履职务责,但一直未果。20年前住茉莉村时家中被入室所盗失窃,报案石沉大海。后又一台进口摩托车被盗,反而被接案民警百般找茬忽悠,憋着一肚子气离开。最近一年多,更是对报案窝火,那一幅幅嘴脸丑态百出,自以为耍出的花样高明,把报案人当傻子,其实就是行强势公权压制报案人主张主证。一段一段的雷人雷语录音,我都给他们留着。一桩一桩的腐败证据,我也给他们U盘里收着。 仅仅因为采访了一个电动车失主,因被另外一个辖区干警上公安内网关注后给失主找回电动车,失主逐向武陵政府网反映,希望报道宣传,我随武陵政府网王*去做了报道宣传,结果,受理失主报案的派出所就不舒服了,一通电话气鼓鼓的打来,满口指责,并强令失主前往派出所“来讲一讲”。原来是要求失主找我为其写文吹捧。结果肯定是被我拒绝。 算了!不说了! 常德公安虽然有这几个害群之马,但不能全面否定整个公安的形象。各部门都存在良莠不齐问题,如何清理,给队伍做大扫除,就得凭借我们的公安领导的政治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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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6-14 22:50
群众上门报案拒不登记,这纯属当官不作为,望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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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9-06-15 00:24
不懂,看一下。家里失窃等,老百姓一般是不会报案的,他们都说:报了也是白报,反正又破不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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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9-06-15 02:25
我就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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