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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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请司法局对公安局在帖子《180的车牌费到底包括了什么》回复中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06-05 00:48扫一扫,手机看帖
1、贵局回复“交警部门给予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三年的过渡期,同时要求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请问是哪个交警部门哪个文件规定的三年过渡期,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请告知文件名称及文件编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什么时候授权公安部门对电动车就行防盗备案登记了?等于是我们的燃油机动车原来做的是防盗备案登记哦。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编号手续,领取编号牌、行车证。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或者三轮道路车辆,不包括残疾人代步机动轮椅车。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领取行驶证。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的时速行驶。
等于是市物联网建设运营商中电海康联合通信运营商执行了综合管理条例中公安局的职责,请问有相关授权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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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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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6-05 09:00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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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6-05 09:35
桃源老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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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6-05 09:40
免费的理由只有一个,收费的借口千万条。
喜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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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6-05 09:54
最烦打太极,能不能粗暴直接的回复
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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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6-05 11:03
了解一下。
天涯海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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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6-05 11:20
magi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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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6-05 13:08
三年的物联网服务是不是强制的?盗抢险三者险是不是强制的?

普通消费者最关心的就是“钱”的问题 。
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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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6-05 14:05
桃源老江2:免费的理由只有一个,收费的借口千万条。回到原帖
你说免费,郑州曾经免费上牌,但是因为牌子的原因罚了不少钱
西门花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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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6-05 16:25
顶一个!
西门花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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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6-05 16:26
准备拿钱上牌的手又悄悄的放下来了!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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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6-05 17:27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国市监标创〔2019〕53号

国市监标创〔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根据《标准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
新标准实施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享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含认证证书编号、整车编码、电机编码、控制器、电池等相关技术参数)以及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新标准实施前,市、县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引导其加强自律,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
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鼓励采取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要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四、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快递、外卖行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建立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对各地新标准实施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要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失职、渎职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也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要打破地域限制,各地有关部门在销售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车辆注册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实现对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打击。跨省违法线索在通报有管辖权部门的同时,抄报部级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督抽查。认证机构发现企业实际生产、销售的产品与申请认证时提供的样品不一致,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应当责令认证机构整改、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指定资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做好新标准实施中的标准解释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与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监管机制形成联动,对同时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的企业,应当核实生产企业和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生产、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生产、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确保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或发现违标车辆或与认证参数不符车辆的,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相关职能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缺陷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对于控制器等主要零部件存在篡改隐患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要引导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
七、强化社会宣传引导
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作新标准的宣传片,让全社会了解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要组织做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宣贯实施和推广工作,通过专家解读、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良好氛围。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生产、销售违标车辆的企业纳入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其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向社会集中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加大震慑力度。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电动自行车牌证办理,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对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着力提升群众安全充电、守法出行的意识和能力。
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要以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为契机,制定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推动地方立法,充分发挥国家统一认证制度作用,完善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19年3月15日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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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6-05 22:14
杨跃辉: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国市监标创〔2019〕53号

国市监标创〔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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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有三年过渡期,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文字描述?
有防盗备案登记的字样?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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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6-06 09:57
xiaobin4333:so?有三年过渡期,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文字描述?
有防盗备案登记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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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意思,就是不想买保险,要是国家不理民众,直接就罚款,不符合国家规定,凭什么上路,这种过渡的词,也只有中国有,不符合就不能上路,什么年代了,还法不责众。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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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6-06 21:44
杨跃辉:按你的意思,就是不想买保险,要是国家不理民众,直接就罚款,不符合国家规定,凭什么上路,这种过渡的词,也只有中国有,不符合就不能上路,什么年代了,还法不责众。回到原帖
按你这逻辑买了汽车的什么盗抢险、玻璃险、划伤险都必须买咯?什么险强制要买相关部门证实公文总要发一个吧?今天随便回复个内容说电动车要买交强险,明天再发个回复说自行车也要买交强险老百姓买是不买?
再回到过渡一事,过渡可以,咨询一下正式文件总是对的吧,关于过渡期三年请问你看见了正式文件了吗?
既然你最后一句谈到了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有明文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编号手续,领取编号牌、行车证。什么时候出来个防盗备案了?法无授权不可为。
执法部门依法管理没错,但是自身要合法依规,自身不正何以正人,还法不责众?
问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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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6-07 01:02
市政府法制办,确实有必要对公安的行政进行法律指导,并不间断的监督派出所的执法作派!
杨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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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3-20
16楼#
发布于:2019-06-08 11:05
xiaobin4333:按你这逻辑买了汽车的什么盗抢险、玻璃险、划伤险都必须买咯?什么险强制要买相关部门证实公文总要发一个吧?今天随便回复个内容说电动车要买交强险,明天再发个回复说自行车也要买交强险老百姓买是不买?
再回到过渡一事,过渡可以,咨询一下正式文件总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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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来就是超标车,就是不准上路的,让你去备案,怎么了.你的意思就是说,按强制性的,超标的,不按规定的车.就是不准上路就行了.超标的车,按机动车管理,上路按交通法来搞,无证无牌扣车罚款。就是这么简单.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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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6-09 23:17
杨跃辉:你本来就是超标车,就是不准上路的,让你去备案,怎么了.你的意思就是说,按强制性的,超标的,不按规定的车.就是不准上路就行了.超标的车,按机动车管理,上路按交通法来搞,无证无牌扣车罚款。就是这么简单.回到原帖
1、我全文有说按强制性的,超标的,不按规定的车.就是不准上路就行了吗?我咨询的诉求很清楚,我想小学生应该都明白吧?
2、5月30日市公安局回复“交警部门给予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三年的过渡期,同时要求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而6月3日交警支队却回复省里还在研究过渡方案。难道人民群众连搞清楚到底是什么政策规定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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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9
18楼#
发布于:2019-06-10 18:30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2号)》第一百五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向其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上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要求调查和处理。
芷兰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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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247061
  • 最后登录2025-04-12
19楼#
发布于:2019-06-10 21:22
静静的看着事情会不会被解决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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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64057
  • 最后登录2025-04-29
20楼#
发布于:2019-06-11 17:21
请问司法局对自己分内之事什么时候受理啊?
taojun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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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30755
  • 最后登录2019-11-21
21楼#
发布于:2019-06-11 18:24
老百姓说得对,收费的理由千万条。有怨气憋着。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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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9
22楼#
发布于:2019-06-12 19:02
关于人民群众的咨询求助都不敢受理了吗?
sea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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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09174
  • 最后登录2024-08-22
23楼#
发布于:2019-06-12 22:54
有句古诗说了,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天天搂腰还勾背,同饮一江水
sea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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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09174
  • 最后登录2024-08-22
24楼#
发布于:2019-06-12 23:10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你急我不急。     此情此景、好文好诗。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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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9
25楼#
发布于:2019-06-13 17:30
seazone:有句古诗说了,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天天搂腰还勾背,同饮一江水回到原帖
我可没这么说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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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6-17 23:40
司法局的老爷们一件你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一件群众关注的事情就这么不作为吗?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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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9
27楼#
发布于:2019-06-19 00:33
请问司法局为什么受理?
芷兰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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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2
28楼#
发布于:2019-06-19 11:04
我也想知道有没有答案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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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9
29楼#
发布于:2019-06-20 00:35
请问司法局就是这么不作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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