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论坛网友转载的《电动车管理通告》,有一点疑问。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湘办发〔2012〕40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十三款规定: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行文的,联署机关应当加盖印章。《常德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常政办函〔2012〕116号)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联合行文时,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此通告属联合发文,原则上应规范标识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署名并加盖公章。即使按“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对待,可以不加盖公章,也应规范标识“特定发文机关标志(即红头文件)”。所以,先不讨论通告的有关内容,起码从公文的要求来说此通告是否涉嫌不规范。
本人坚决支持加强电动车管理,但请有关部门明确主管部门、合理收费并规范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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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6-06 15:36
帖内置顶 – 市公安局 – 2019-06-06 16:09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登记点“电动车管理通告”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通告已经注明了文件名称及发布单位,不存在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 4、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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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8-0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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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6-06 15:36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登记点“电动车管理通告”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通告已经注明了文件名称及发布单位,不存在无部门,无落款的问题。 4、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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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5-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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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5-30 17:15
市交警队有明确的回答:“我市两轮电动车所上的是一种物理联网管理系统防盗号牌,并不属于交管号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超标电动和过渡期号牌的管理措施。” 详见: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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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5-3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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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5-29 20:12
市公安部门这样的回复完全没有理解民情民意,完全在维护某企业搜刮民脂民膏。上牌成本费要180吗?通过物价核定吗?你怎么不收580?这样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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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5-29 17:31
在公安已经对此作出了回复,只是并没有说明是否是强制上牌,同时也说明了他公安没有收钱都是企业在收钱。也没有说明以后是由谁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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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5-29 17:27
楼主发帖内容有根有据,请说不需要落款的部门把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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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5-2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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