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因对自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满,当事人吴某权、吴某琪擅自到北京市中南海敏感地区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民警查获并训诫。2017年3月12日,因扰乱公共秩序,吴某权、吴某琪分别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和行政拘留五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分别为鼎公(玉))决字【2017】第0174号、鼎公(玉))决字【2017】第0175号)。 当事人吴某权、吴某琪不服鼎城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临澧县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吴某权、吴某琪不服临澧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9月18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期宣判。 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依法表达自己诉求的权利,鼎城区公安局表示理解和尊重,同时也尊重法律和事实,相信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 感谢网友们的监督和关注。 鼎城区公安局 2018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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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9-28 15:39
如果违法,应该由北,京方面拘,为什么是常德拘,没搞明白?
是与非不便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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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9-2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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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9-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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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9-27 15:07
如果拆迁补偿合理,谁又愿意去上访呢?谁愿意去做钉子户呢?被征收人已经在湖南范围内依法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但是问题得不到解决啊,特别是现在物价房价飞涨,常德集体土地征收却还在沿用2015年的标准,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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