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梅玉皇庙村下淡湖组集体土地因为高速公路征收了一些,被征收土地村民认为土地纯属于他私人所有,不愿与其他村民协商解决。根据修梅镇政府八月份关于相同问题的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由村民委员会到相关组召开村民户主会议,讨论制定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主同意后,村委会再按分配方案将土地补偿款发放到每个农户。我们组也必须按法律条款进行公平分配,防止私人侵占集体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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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25 15:28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8-09-26 16: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土地补偿分配问题无须担心,我们将会督促村、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目前,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尚未发现徇私舞弊以及违法的情况。 修梅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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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9-25 15: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土地补偿分配问题无须担心,我们将会督促村、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目前,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尚未发现徇私舞弊以及违法的情况。 修梅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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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9-25 09: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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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9-21 22:23
我们这儿就是征收那些刁民(包括关系户)的地归他们私人所得,征收普通老百姓,大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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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9-21 15:55
谁承包的?确定不是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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