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政府严厉打击非法旅游产品向社会销售 以慰我父在天之灵
今年5月26日上午,我父亲跟常德车友会和常德车友汇公司联合组织的西藏自驾游旅游团,冤死在拉萨市区布达拉宫下。6月14日我们向市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常德车友会及常德车友汇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常德车友汇)无资质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致人死亡、贪或偷保险欺诈受害人、未实施任何救助致人死亡一案,市长热线责成市工商、旅游局联合处理。三个月过去了,常德市工商局在没有任何外调证据下,仅凭常德车友会黄某某和领队熊某某的证词,罔顾事实真相、偏信偏疑,不负责不作为、作出了有失公义的回复,伤害了死者家属和社会大众,更伤害了常德市的旅游市场! 工商局的回复文件: 图片:工商回复.jpg ![]() 试问常德市工商局: 一、常德车友汇公司是在常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我们举报的是常德车友会及常德车友汇公司两法人单位联合举办的西藏自驾游违法违规行为。常德市车友汇公司不是社会团体组织,是经营企业,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盈不盈利都是违法违规,属工商局监管,你们的回复只字不提常德车友汇公司,是何原因? 图片:发票及执照.jpg ![]() 收费收据及工商执照没有旅游业务范围 图片:联合主办.jpg ![]() 两公司联合主办活动的招募宣传 二、回复说: 车友会、车友汇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招募组团、每人收团费6800元的西藏自驾游是AA制不是旅游,没有盈利。我们想问: 1、常德车友会每人收6800元(不含车费,拼车还另外收6000元,交给领队支出),只先付给领队每人3750元,车友会、车友汇公司自己扣留每人3000元。结余费用按第天300元——500元标准支付领队工资,费用不够常德车友会还要补贴领队。这里路人皆知的利益链暂且不说,但里面的雇佣、经营关系就很明显,这还叫“AA制”消费吗? 2、作为“AA制”也得在事后进行结算吧,他们几年来对团友结算过吗?稍加调查就知道了!我们提供过常德车友会(汇)事后没有结算过的证人,你们调查过吗?怎么就没有采信? 3、平常所谓的“AA制”只是几个好友、熟人相约的一种消费方式,而他们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招游客,大肆宣传,每年发布招募令十四期。据了解,去年就有一期多达32人的西藏自驾团,其中团员就反映过常德车友会(汇)的黑幕,只是没有出人命案,不了了之! 图片:招募及行期.jpg ![]() 常德车友会(汇)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 4、我们也帮市工商局提供过常德正规旅行社同线路的相关收费类比。同样的线路正规合法旅行社徐侠客19天,含餐费,费用6900元。常德车友会18天,不含餐费,费用6800元。请问常德车友会(汇)不盈利? 图片:收费对比.jpg ![]() 徐侠客收费对比常德车友会(汇)的收费截图 5、常德车友会(汇)两公司还通过这些旅游活动,拉来了百年张新发对其进行冠名,此外还有中石化、德景园等知名企业作商业推广,他们是要付赞助费的。这就是一种商业盈利行为,还能叫“AA制”吗? 图片:冠名经营.jpg ![]() 图片:张新发冠名截图.jpg ![]() 张新发冠名,中石化赞助的活动截图 市工商局回复认为,常德车友会是社会群团组织,不盈利就不违法不违规,那联合主办单位常德车友汇公司违不违法、违不违规呢?!我们认为,常德车友汇公司无资质经营旅游,盈不盈利都是违法违规,而不是不盈利就不违法违规。请问,卖假烟假酒的没赚到钱就不违法违规了吗? 三、常德车友会(汇)在微信公众号中向社会公众发出招募,招募中明确约定为客户代买的两份保险,所有游客都按要求付了钱提供了相应的手续。出事后,受害人家属查实,确认他们只代买了一份保险,这是明目张胆没底线的欺诈行为,这难道不违法?也不违规? 四、常德车友会(汇)没有旅游资质,没有带队经验,不负责不专业,经营高原旅游没有任何高原病防护措施和救助经验。如果他们负责和专业一点,有一丁点高原常识,我父亲就不会死!可以肯定,受害人在西藏发生身体不适,队友多次向领队反映,领队居然没有采取任何医疗措施,连30元一瓶的氧气都没给他吸,这里未见一点你们宣传中的专业团队的影子,真是图财害命。 图片:保险截图.jpg ![]() 常德车友(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的招募令中所承诺的两份保险截图 工商局的调查结果还未做出,常德车友会(汇)还在明目张胆的组织活动,好似在向社会昭示,常德车友会(汇)很牛,死人了可以不负责,政府也拿他没办法! 图片:先期团.jpg ![]() 常德车友(汇)8月中旬组织活动微信群截图 我父亲火葬结束后,常德车友会(汇)黄某某为了把水搅浑,逃避责任,开始上下游走,一直在诬告我们受害人家属在灵堂对他实施了人身伤害。连知情人都认为:不知他是怎么说出口的!完全是无中生有、混淆视听。灵堂一直那么多人都在,当时因为黄某某在我父亲离世六天后、火化前还没有一分钱的赔偿到位,是我们怕家属情绪失控,主动第一次报警的。白鹤山派出所多名警察一直在现场处警和旁听参与协商解决问题,现场一直都有证据记录,我们恳请有关部门和媒体调取公安部门有关现场证据,以正视听,戳穿黄某某的谎言! 面对回复结论,我们受害人家属无比悲愤!这个社会需要公平、正义!我们期待,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人家属的权益得到合理的赔偿!我们希望我父亲成为常德这种违法旅游活动的最后一个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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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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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9-09 21:17
现在每个周末去陪岳母,离开时她总抱着她地小外孙,都要流泪!嘴里嘀咕:要是外公在就好哒呀……我不是要打感情牌!我们想1、恳请政府严厉打击非法旅游,不要酿成这样的悲剧;2、像常德车友会(汇)这样的不负责任的公司,应当得到严厉惩治,追究他该负的一切责任!目前,各方面力量还在维护常德车友会(汇),为他站台!
我不相信政府不惩恶扬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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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9-0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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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9-0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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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9-09 13:12
昨天没事又仔细看了常德市工商局的回复,晚上和旅行社几位聊天。大家就设想,如果常德车友会这件事常德市工商局公开认定为AA制活动、一不违法、二不违规的回复结论成立的话,将会成为常德旅游行业的教 科。书和行业风向标!往后是不是旅行单位不要紧,都可以做这种AA制的“公益活动”赚净钱,做正规旅行社规矩太多了。熟悉某某客旅行社的朋友说:常德车友会的西藏自驾游线路其实就是“偷”的他们的攻略,几乎一模一样,某某客旅行社的18天6900元包餐,车友会黄某某的18天6800元不包餐,比正规旅行社收费还贵,工商局认定不盈利,明显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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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9-0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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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9-09 08:38
今日头条今天有头条号作者自驾走川藏线,我在回帖中问其总费用的截图。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364534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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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9-08 12:26
觉得市工商局的回复明显不客观不可信,至少是不作为不专业,对规范市场起到反向作用,难怪现在的市场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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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9-08 12:10
帖子发了几天了,到现在还未见一个政府部门出来回复。监管不力的旅游死了人,处理和赔偿看来都没到位,一些正规合法的旅行社瞪大眼睛看着主管部门怎么处理的,他们肯定期待通过这个典型实例得到公正处理来规范常德的旅游市场。市工商局、尤其是市旅游局是业务主管部门,责任重大,回避不了,因为都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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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9-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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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9-08 09:01
向市民政局调查时,我问其为什么坐视其审批的社会团体,以公众号形式,长期非法向社会公开推销旅游产品?回答是:所有参团者皆是会员,他亲自查了。我问:你看到会员填写的申请入会表没?为什么我去车友会索看,黄某却拿不出来?再说你现在能从你们的管理系统中调出逝者入会审批后的会员编号吗?历届参团者的会员证呢?回答是恼羞与挂机。
民政局审批的社团是非营利性组织,长期向社会公开招募旅游者,并无法提供历年的各条旅游线路的AA制结算账目,仅口头向监管部门督察时解释为已全部收支平账,从没做过账。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回答仍然是黄某口头解释的“已全用完,从来无账”,就被工商局定性为无盈利。至少从现阶段的调查,还未证据显示车友会这些年的旅游收费还没有过AA制结算行为。反而有参游者多次索要过AA结算一直未果。 注释: “营利”就是“谋利”,以赚钱为目的,未必赚到钱;“赢利”指的是赚到了钱,可能亏本,也可能盈余;“盈利”指扣除成本,还赚到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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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9-08 07:23
感觉常德有些部门真的是垃圾部门,花钱就能买通,那个管你对错。都是有钱人的天下,谁管你这些平民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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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9-0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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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9-0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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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9-0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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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9-07 18:42
车友会和车友汇敢那么做,是因为工商局会这么答?!把他们仨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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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9-07 18:21
先不管盈利不盈利,费用包含了高原险而没买就要承担责任和损失。如果买了保险这个当事人的损失自然有保险公司赔付,也不会去找组织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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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9-0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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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9-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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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9-0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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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9-0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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