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会发图片,管理员可帮忙修改。若是重复发贴,请删除,谢谢!
代发贴,但承诺内容真实,请相关部门给老百姓一个解释下。 家父何继虎,现年75岁,现桃源县理公港镇小河口村7组村民,因不堪邻镇(龙潭)派出所连日“执法”,可以说是流氓执法,被逼上吊! 事原由: 家父这么大年纪的人,在山沟沟的农村,历史原因有一把火枪,这当然有他的错。 现所有小组村民可以做证,家父一年也不会拿出来用两次,更没有用来恐吓他人,但法律决定了执有的非法性,这个我们承认,只怪父亲对这个东西的感情太偏执,几年也没有打回来一个鸟,就是舍不得那个东西。 8月4日,家父背着那个老古董火枪在周边山上,龙潭镇派出所所长带队去泥头山抓赌回来的路上正好遇上(约下午2,3点),当日家父被送到桃源县公安局。 也是当日晚12点左右又被送回家,县公安局说:你们把这么大一个老头子抓来干做什么? 有通知到小组长张金书,说没有事,不要紧,但枪已被缴。 这个么穷山沟,几十年也出不了个所谓的案子,家父已觉受辱,但事终也已了,就算了。邻里也有安慰他,县里都说没有事了,你七老八十了,也不用放心上! 按说事至此,也该了了,但前几日,听说有任务,又要拿家父是问。接连几天龙潭镇 派出所几个人来把我家围住,龙潭镇派出所有发信息给组长,说必须把人交出。9月2日晚家父不堪这连日的折腾,觉得给家人添了很多麻烦,在亲邻面前也丢了脸,一气之下上吊自X(敏感词)! 草民想请示上级领导,在县公安局都了结案情,龙潭镇派出所这样反反复复的执法,折腾年迈的父亲。程序上合法吗? 一个75岁的老人,是能从他身上,从那支几十年老古董的火枪中找到发掘出什么重大案情吗?于情理也应该没有可能吧?那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 死者儿子 何友华 15173628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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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11 10:53
帖内置顶 – – 2018-09-11 10:58
网友:
你好。2018年9月2日晚,桃源县理公港镇小河口村村民何某在家自缢身亡,其亲友认为是龙潭派出所民警在办理其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逼使其自缢身亡。为查明事实,县公安局党委责成局督察大队对此事件开展了调查。 调查人员查阅了何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卷宗材料,提取了派出所与小河口村村组干部通话纪录和短信,调查了派出所所有相关的6名民辅警及司机,走访了理公港镇小河口村基层干部、何某的邻居及其儿子,调查结果如下: 2018年8月4日下午,龙潭派出所民警到辖区仙花山村巡查,发现何某携带一支火枪,当场盘问后遂将其口头传唤到龙潭派出所。受理为行政案件后,当晚又将何某送回小河口村。待常德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该枪为具有致伤力的枪支后,8月27日,桃源县公安局依法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为送达枪支鉴定意见书和继续侦查,派出所需要找到何某本人,并通过理公港派出所找到何某所在村组干部的联系方式。在与理公港镇小河口村村组干部联系无果后,龙潭派出所民警于8月30日来到小河口村找何某,未果。9月2日下午,民警再次与村组干部联系无果后,再次驱车来到何家,亦未找到何某本人。 龙潭派出所在办理何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过程中,民辅警没有违法违规操作或其他乱作为、不作为的情形;在请求理公港镇小河口村村组干部支持配合未果的情况下,派出所先后2次驱车上门找何某,其行为正当合法;在接触何某及村组干部、群众过程中,没有发现使用任何恫吓语言或存在其他粗暴行为;何某系在龙潭镇仙花山村非法持有枪支被当场查获,之后为送达枪支鉴定意见书和继续侦查,不存在越界执法的问题。 桃源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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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9-04 17:14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9-04 17:23
Hoo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发出的关于“75岁老父不堪邻镇派出所连日“执法”骚扰,被逼自X,草民该找谁说个理?”的帖子,我局已经获悉。局党委高度重视,目前,已经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待调查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回复。 我们对老人的不幸离世深表同情。我们会深入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尽快给出结论。感谢您对桃源公安工作的关注。 桃源县公安局 2018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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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9-11 10:53
网友:
你好。2018年9月2日晚,桃源县理公港镇小河口村村民何某在家自缢身亡,其亲友认为是龙潭派出所民警在办理其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逼使其自缢身亡。为查明事实,县公安局党委责成局督察大队对此事件开展了调查。 调查人员查阅了何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卷宗材料,提取了派出所与小河口村村组干部通话纪录和短信,调查了派出所所有相关的6名民辅警及司机,走访了理公港镇小河口村基层干部、何某的邻居及其儿子,调查结果如下: 2018年8月4日下午,龙潭派出所民警到辖区仙花山村巡查,发现何某携带一支火枪,当场盘问后遂将其口头传唤到龙潭派出所。受理为行政案件后,当晚又将何某送回小河口村。待常德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该枪为具有致伤力的枪支后,8月27日,桃源县公安局依法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为送达枪支鉴定意见书和继续侦查,派出所需要找到何某本人,并通过理公港派出所找到何某所在村组干部的联系方式。在与理公港镇小河口村村组干部联系无果后,龙潭派出所民警于8月30日来到小河口村找何某,未果。9月2日下午,民警再次与村组干部联系无果后,再次驱车来到何家,亦未找到何某本人。 龙潭派出所在办理何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过程中,民辅警没有违法违规操作或其他乱作为、不作为的情形;在请求理公港镇小河口村村组干部支持配合未果的情况下,派出所先后2次驱车上门找何某,其行为正当合法;在接触何某及村组干部、群众过程中,没有发现使用任何恫吓语言或存在其他粗暴行为;何某系在龙潭镇仙花山村非法持有枪支被当场查获,之后为送达枪支鉴定意见书和继续侦查,不存在越界执法的问题。 桃源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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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9-10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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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9-0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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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9-07 10:50
吓得我赶紧看看身份证带包里没。万一遇到要我自证自己是自己的执法长官……唉!想想也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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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9-07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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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9-06 21:11
跨辖区执法是否违法? 湖北省公安能在事先未通知湖南省公安的情况下来湖南省内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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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9-06 09:42
不知发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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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9-06 09:36
感谢网友关注,死者今日9月6日下葬 ,中稻收割时季,都要忙活。
我也只是受托发贴,但同样苦于无门求助,且只在常德政府网发贴。 借“扯蛋”网友的话“他有儿女,我管几多”,但毕竟开了头,就还是要结个尾。 感谢县长热线与县公安局的关注,家属深信会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家属明白此点,死者也是有过错的。并不是一定要得到所谓的“满意回复”。 9月5日晚(大夜)龙潭镇派出所委派了工作人员上门并带了封解释与慰问的信等。村镇领导也参与了协调,这里不一一细表,毕竟是他家人主导,其实也是太具体的我也不知。 事有因果,也有机缘巧合之说,但如作风方法稍做改变,也许就无此悲剧;或是天性胆小,吓的。总之,人生无常,造化弄死人。 大部分老百姓,含我,都应是好管好哄的,那么,请多些善待我们吧,本贴就此搁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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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9-05 19:37
这就没有后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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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9-0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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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9-0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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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9-0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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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9-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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