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坪区城管伤人事件我是受伤女士何宗秀的儿子来自永州道县,我要检举南坪区副中队长赵*将我母亲打伤拒不承认的事实和拒绝赔偿我母亲的医药费,康复费等相关费用。
事情描述:8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我母亲前往南坪区城市管理中心,两个多小时城管仍不予处理,12点左右在城管办公室门口被副中队长赵*打伤致后脑勺大量出血。跨包,裤子和鞋子上都溅满血液,之后,城管用城管单位的车子将我母亲送往小诊所,后因小诊所判定伤势严重,不愿接收才拨打120将我母亲送往常德市第一中医院,经诊断有头皮裂伤,寰枢关节扭伤(半脱位)和高血压。由于头部大量出血,我母亲本人昏昏沉沉的,只有模糊的意识,现在常德市第一中医院住院。入住院时副中队长赵*支付了入院的一小部分费用。 但在两天时间内,城管未及时通知到家属,也未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期间,城管找了一位陪护人员(医院护工)照顾我母亲(在陪护人员照顾期间,城管授意护工,在未经我母亲同意而擅自将我母亲沾满血迹的衣物清洗了)。我姐姐于8月18日下午报了警,由警方录了双方口供,我母亲说是城管副中队长赵*所伤,副中队长赵*不予承认说是我母亲自己摔伤的,警方要求调监控,他们当时说是有,后来又说没有监控,警方无法判断。我母亲平时身体健硕,能种12亩菜地,再加伤及的是后脑勺,如果没有外力所致,绝不可能。 我父亲于二十号连夜赶往常德,之后一直在公安局和城管办事处之间奔波。于二十一日,我父亲,姐姐和副中队长赵*在南坪派出所警官的调解下,赵*承诺支付我母亲医疗费,康护费等相关费用。二十二日我赶往常德,我母亲在医院住院费已经欠费,便与父亲一同前往城管处寻找副中队长赵*,希望他能够支付我母亲在医院的医疗费用,但他拒绝支付,声称没钱支付,也没有义务去支付我母亲的医疗费用,我和我父亲也与他交涉很久,但他依然不愿意承担。 无奈之下,我只能通过网络寻求帮助,希望能够还我母亲一个公道。不要让一个底层农民在这法治的社会受到欺负和伤害却无处伸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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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24 20:28
帖内置顶 – – 2018-08-30 09:1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根据您反应的情况,我局经调查后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 8月16日上午9点,我局驻片南坪中队在火车站农贸市场早市临摊区正常收市工作中,发现一名中年男性占道经营,不愿配合早市收市工作,我局执法队员多次对其进行劝导无效后,对其占道经营物品秤盘进行依法证据保存,开具了《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要求这名中年男子到我局南坪中队办公室处理。 当天上午,该中年男子并未到我局南坪中队办公室处理,而是当事人(即投诉人母亲)来处理。由于当事人并不是当时的执法对象,按照执法程序依法暂存物品不能擅自给其他人,故我局执法队员告诉当事人只要执法时的那名男性过来处理,就可以按程序取回暂扣物品。当事人不听解释,执意索要暂存物品,直至当天中午12点15分左右,我局南坪中队办公室关门休息,当事人敲门,并不停地摇门喊着要秤盘,摇晃过程中,穿的拖鞋一滑,往后摔倒在办公室门外。 二、关于投诉人所提到的几点疑问,我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事发当时,我局执法队员圣理拨打了110报警,但当事人开始不肯去医院只想取回依法暂存的秤盘,故110未出警。 2、我局南坪执法队员在第一时间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治疗,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并联系当事人家属,其配偶电话无人接听,当事人也不肯与其女儿联系。 3、经治疗,当事人伤情已无碍。在联系上其家属前,当事人对我局执法队员垫付医药费及看望等所做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并要求出院,后当事人女儿说其母亲被我局执法队员打伤,要求我局南坪中队将其母亲身上的病都治好并要求赔偿,我局南坪中队通过医生了解病情后拒绝了该要求。 4、目前,该事件南坪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并按正常法律程序处理,我局正积极配合派出所的调查。8月21日,双方在南坪派出所接受调解的过程中,警察已对当事人儿子提出的“为其母亲把病都治好”的要求进行了否定,并要求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至今未提供。 5、由于当事人到中队处理事务已拖延至中午休息时间,我局南坪执法队员未及时提供服务,而是关门休息,我局已对该行为进行了批评,并要求执法队员切实加强服务。 武陵区城管局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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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8-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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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3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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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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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8-3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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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2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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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8-29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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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2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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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8-28 23:41
看了这么多评论,感觉现在出门就要搞个视频摄像,要不然路上到处都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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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8-28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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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8-28 16:23
xiaoxiaomao:据我所知 :这么多评论里,最欣赏你的这段话,看得清道得明,要秤是一回事、受伤是一回事,要秤的事是可以讲清楚的,受伤的事应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感觉论坛里面好多人都可以当法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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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8-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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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8-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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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8-28 09:41
我虽然发帖不多,但是我不是新人,我这个号注册很久很久了,难道我是余则成,潜伏这么久就为了帮城管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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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8-2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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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8-28 09:26
yuanyuan1218:看了这么多评论,赞同比观点。回到原帖你赞同的观点都比较奇葩,我还能说什么呢?通过网名鉴定男女那是我高中刚上网的时候用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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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8-2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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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8-2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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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8-2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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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8-27 18:30
桃源老江2:你要她老老实实说她是干什么的,不准撒谎。如果不是,我真诚道歉。回到原帖老江二,别较真了,再说下去你就真被扣上仇富仇官的帽子了,这也是一顶很厉害的帽子哟。 关键在没有监控,都是在凭空推测,可能性也是一半一半吧,或许举报人真在说谎也是存在这个可能性的。目前唯一对举报方有用的证据也只有监控了(现场其他工作人员的证词就算了吧,原因大家都懂的。除非有更上一级的权力机构强势介入。),没有监控还原,这就是一桩糊涂案,公安去了也没用。 至于说到你让一个单枪匹马去城管局办事的平民去举证一个城管中队长打了人(当事人事发后更是直接被送离了现场去了医院。),这不是在用合法的手段在耍流氓嘛!除非像有些极端案例一样以死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至于有没有监控,只有知情人才知道,毕竟真有监控装在那里肯定不是一二天的事情了,真有心要查也是有蛛丝马迹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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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8-2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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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8-2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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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8-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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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8-2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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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8-2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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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8-2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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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8-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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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8-2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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