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省道扩宽工程 因为修路拆迁,两个户头,村里需要给我家补偿两个地基,目前给了一个地基,房子修起来了,还有一个地基不给,按照常德市当地的政策,这种情况下的拆迁,如果另一个地基不给,应当赔偿多少?
[2015]2号《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里面的补偿标准我看了,唯独没有关于我说的这个情况的补偿细则,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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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17 10:27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8-08-17 10:30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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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0-08 15: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属于沅澧快速干线拆迁安置户,享受分户安置资格,如本人需要建房由合口镇黄陵桥社区调配宅基地建房。如果自愿放弃建房的,目前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货币补偿。 临澧县合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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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17 23:05
反馈的问题领导已给我回电了,目前正在处理中
感谢 请删除这条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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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8-17 10:27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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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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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8-1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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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16 09:07
能混就混,能坑就坑。。。不能给老百姓合理补偿请别叫他们钉子户,真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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