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国务院以国函[1988] 18号文件批准,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常德市升格为地级市。随后相继成立了中共常德市委会、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德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德市委员会。 回顾撤区建市30年来我市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历程,可以管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为优化城市环境和改善民众民生的努力。 在民间神话中,相传有一种凶猛的怪兽名字叫“年”。每到大年三十的晚上它会出来害人,但“年”对爆竹和红色的东西非常的畏惧,于是每到除夕时,人们会用红色和燃放鞭炮来驱“年”,这种习俗渐渐成为人们逢年过节不可缺少的东西。其实这种怪兽“年”从先秦至清代的历代神话、传奇和逸事笔记中,如《山海经》、《搜神记》、《聊斋志异》均无记载。 常德撤区建市后,全国许多大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件逐年上升。于是1992年广州市率先“禁炮”,成为全国最早下达“禁炮令”的城市,到了1993年12月,北京市也发出“禁炮令”,引得常德和全国300多个大中小城市一道纷纷效仿。 撤区建市后的1995年,常德市颁布了《关于禁止在常德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于当年正式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群众开始感觉因禁炮令引得年味变淡,过年时冷清了许多。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民的呼吁下,常德市于2007年春节出台新政,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还“俗”于民,城区改禁“炮”为限“炮”,出台了《常德市城区春节期间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从除夕之日的早上7点至正月初一晚上12点,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2点,市民群众可以在限制的区域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这种“禁改限”烟花爆竹的“禁炮令”,让市民群众享受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炮竹的习俗,但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一是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污染了城市空气;二是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污染影响了人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还会损害人的心脑血管系统;三是常德城区的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的燃放容易引发火灾,还会引起伤人事故;四是烟花炮竹燃放后大街小巷满地垃圾,影响了环境卫生,给环卫工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然而就在这段时间里,常德城区内炮声禁不住、限不住,随时随地都会出现炮声隆隆,市民群众对此“禁改限”吐槽不断、投诉不断、倒尽了苦水。 随着常德城区的面积不断扩展,随着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四区”划定,2014年9月,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常政办发〔2014〕28号《常德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城区开始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此以后,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规定成为历史。 回首常德“禁炮令”的历程,人们可以从1995年、2007年、2014年三次烟花爆竹燃放的“禁炮令”变迁中,看到撤区建市以后,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德市人民政府有了自己相应的权力,这是原常德地区专员公署做不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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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14 23:48
1995年(我的印象是1996年)、2007年的都是《通告》,不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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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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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8-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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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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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8-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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