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楼#
发布于:2018-08-13 15:23
|
|
151楼#
发布于:2018-08-13 15:14
|
|
152楼#
发布于:2018-08-13 15:12
|
|
153楼#
发布于:2018-08-13 13:01
我只晓得一点,作为政府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
我也一起坐等规划局公布是哪部法律授权规划局可以出台地下车库归开发商所有的政策 |
|
154楼#
发布于:2018-08-13 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地下车库归开发商的上位法估计是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开发商投资修建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归国有。无产权不能分割分配(不能拆成单个车位产权买卖)整体归开发商,开发商分割出租(出售使用权=20年租期)70年买卖合同无效! |
|
155楼#
发布于:2018-08-13 12:02
|
|
156楼#
发布于:2018-08-13 12:00
|
|
157楼#
发布于:2018-08-13 11:57
|
|
158楼#
发布于:2018-08-13 11:53
|
|
159楼#
发布于:2018-08-13 11:36
|
|
160楼#
发布于:2018-08-13 10:57
|
|
161楼#
发布于:2018-08-13 09:51
|
|
163楼#
发布于:2018-08-13 09:05
|
|
165楼#
发布于:2018-08-13 08:25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
|
166楼#
发布于:2018-08-13 08:06
你标题询问的那个文件已经废止了。今年6月废止的。http://www.changde.gov.cn/art/2018/6/14/art_275_1268224.html 这个是废止文件
|
|
167楼#
发布于:2018-08-13 08:01
|
|
168楼#
发布于:2018-08-12 23:06
|
|
169楼#
发布于:2018-08-12 23:02
|
|
170楼#
发布于:2018-08-12 22:53
|
|
171楼#
发布于:2018-08-12 21:36
你在这里质疑法律没用,法律颁发就只能执行,有问题去人大反应啊,你是人大代表不?
|
|
172楼#
发布于:2018-08-12 21:35
|
|
173楼#
发布于:2018-08-12 21:33
|
|
174楼#
发布于:2018-08-12 21:32
你买个房子,买了地下车位,那也不归你,你只有使用权,战时还会被国家征用!所以你还纠结就不要买地下车位,直接租吧,可以明确告诉你,地下车位买卖不合法,买的是使用权也就是租70年,但国家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合同只有20年,一切地下车库的矛盾根源就在这里而已,别人打官司的具体条文也在这里!你纠结个买房包含买地,买地包含地下附属物真的没用的!那么多人跟你普法你也不听,就一个人在哪里自嗨!
|
|
175楼#
发布于:2018-08-12 21:27
你到现在还在纠结,企业也没所有权,你搞明白文件没?企业只有使用权,企业转让的也是使用权,我不能代表规划局发言,我给不懂法的人普法是我的义务与职责,我放弃了休息时间给不懂法的人普法我很自豪啊!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国家人防办公室,和平时期使用权谁开发谁受益,战时归人防工程办公室全面接管!也就是说地下车库不能交易不能办理所有权证!(除非开发商给人防办一笔钱另外找地方修防空工程,那样地下车库就能办理产权)
|
|
176楼#
发布于:2018-08-12 18:06
|
|
179楼#
发布于:2018-08-12 15:46
出台这文件的依据在哪,上位法在哪里?一起坐等规划局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