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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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布于:2018-08-27 10:11
行者乙网友:
您的市民留言“规划局:你们凭什么规定城区住宅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是有由市房管局起草,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于2011年10月10日联合行文发布的。该文第五条第(一)项的制定依据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由于该文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局于2018年6月7日发布了《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废止<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常规发〔2018〕4号),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废止了《管理规定》。目前,该《管理规定》已失去法律效力,属废止文件。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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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8-24 16:35
youqibing:你要看清楚意思,其他类似的帖子,那就代表不是那个贴。当时肯定也就是并没有说是你污蔑我,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并且那个帖子里面在那个之前并没有我们讨论的内容。倒是后来被你追加说成是开发商利益代表了。我说的其他类似贴,我找了找,具体是这个贴,...回到原帖
看了你指的帖子,你说得在理。我不会一开始就下结论,一旦理由摆好,对方仍然无理纠缠我才动用贬义词。既然愿意打这么多字,都是认真的。谢谢你的关注和发言,善意的发言我都欢迎,还没找到攻击你的地方。论坛里确实有些人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交锋时难免有误会误伤,不好意思,对你的言辞如有不当之处,请包涵,抱歉。
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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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8-24 15:22
你要看清楚意思,其他类似的帖子,那就代表不是那个贴。当时肯定也就是并没有说是你污蔑我,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并且那个帖子里面在那个之前并没有我们讨论的内容。倒是后来被你追加说成是开发商利益代表了。我说的其他类似贴,我找了找,具体是这个贴,今年4月份的。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1699-1,也是某小区因为地下车库归属问题引起矛盾,结果小区维护陷入瘫痪的。可以看到,仅仅是因为我说要具体问题具体看待,根据当初的规划,比如有没有计入公摊,以及合同的规定来看待。就被说成开发商是狗腿子。事情我已经解释清楚了。回到最初的核心问题,也没多大讨论必要,车库的归属肯定不是一份作废的市级的文件能决定的。信得过相关部门的解释就信,不服气也可以律师和司法部门请求争出个结果,我认为的依据都已经说了,真的也没必要回了。论坛就是摆道理说上100年,不服气的也还是不服气,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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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24 13:02
youqibing:你自己开贴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我也没空咬文嚼字说的那么正规了。你那套逻辑不就是车库实际是业主出钱修建的,那么车库作为附属设置就应该所有权归业主吗?国家级的物权法对附属设施的规定,防空法对人防设置的规定,各个地方性法规。全国各地对地下车库归属...回到原帖
你是不是搞错了?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7659-20,390楼你的话“你看清楚字,我说的其他类似的帖子,不是说你。 ”那个帖子也是我开的,你到底是不是说我?是不是我的账号针对你发言?我什么时候挂法师骂人了?扰乱、捣乱和骂人不同吧?至于用词什么时候算辱骂,是要看语境的,本人用过不少贬义词,有的算骂,有的不算,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算人身攻击,否则早被投诉禁言了。这里看咱不顺眼的家伙多了去,也不乏律师等吃法律饭的。不用把你的观点扣到我头上,认理不认人。
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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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8-24 08:44
    你自己开贴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我也没空咬文嚼字说的那么正规了。你那套逻辑不就是车库实际是业主出钱修建的,那么车库作为附属设置就应该所有权归业主吗?国家级的物权法对附属设施的规定,防空法对人防设置的规定,各个地方性法规。全国各地对地下车库归属的法院判决麻烦你都看看。你质疑已作废的文件没错,但是同时说所有权归业主?我也想这等好事,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还是哪句话,看合同看法律办事。至于是否有辱骂这种事,你也别搞双标,你挂法师骂人,也没错,但是也没见你说的多好听,你给我的帖子连接里就有你骂别人的回帖,你是不是忘了,你应该回头看看。然后在我并未主动对你人身攻击,你也没证据的情况下,我被你贬低成了开发商利益代表,在你提出各种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你是不是应该也对别人给出的一些理由进行核实和比较?不要觉得不是替弱者说话就是对立面的利益代表人?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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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23 19:32
youqibing:呵呵,先不说那个帖子还没结果,就算有结果又怎样?不同的小区,不同的合同条款,有些是销售,有些是租赁,情况不同,你觉得一个判例就要全国通用吗?在依法的情况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是常识。很诧异,你开口就要论坛封杀别人,结果那个帖子里也没见你多文明...回到原帖
如果你看了我顶楼的帖子还能说出这一通话也算服了你,没记错的话你也自称过为别人“普法”,巧的是那位法师也是自诩“普法”的,笑煞我也。暂且先把你当作真的普法者,先提醒你一下,我这开了几贴是有关联的。149楼你提到的文件正是我所攻击的目标,此文件已经被废止,原因正是我现在要规划局解释而迟迟得不到解释的,这是导致很多侵权行为发生的源头,在本人开的其他帖子里已经说了很多。不妨再请你高抬贵眼,看看我几个帖子的顶楼,是找政府有关部门喊话,不是在找大牛指点迷津,更不是找律师维护本人的权益。至于你“封杀”之说,不知从何说起,禁言是一种惩戒,不少大咖也曾被禁言。本人什么时候才开口提禁言,你可知前情?“开口就骂人”请你看清楚了再说。那位的恶意和恶行已被我晒起,你对此有何评论?你身为普法者,竟然说我无视法律法规,在你眼里宪法大还是地方规定大?!你所说的本人“不讲道理”,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论,当然了,请你想好了,找到依据了再说,不要学那位“普法”者说了一通又加一句不好意思前面说错了。本人所有言辞都可作为呈堂证供,你要有本事,也给本人普下法,否则你说的这些还请带回自家享用。
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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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23 17:35
行者乙:论坛上有个现成的案例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9248-1 ,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参与,不妨为开发商的做法找找借口。回到原帖
呵呵,先不说那个帖子还没结果,就算有结果又怎样?不同的小区,不同的合同条款,有些是销售,有些是租赁,情况不同,你觉得一个判例就要全国通用吗?在依法的情况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是常识。很诧异,你开口就要论坛封杀别人,结果那个帖子里也没见你多文明,开口就骂人。。。。。我还是哪句话,多争论无益,论坛里讲不清道理,我没必要提开发商找借口,我自己14万搞了个车位,我也心疼,我研究过购房合同,没漏洞。你觉得你的权益受到伤害,你可以拿着合同咨询律师,也可以打码个人信息了丢到论坛,大把大牛会给你分析。一堆人合同都没看到,小区名字也不知道,就讨论车库归属是不是想太多了。
开发商需要什么借口?我不是替开发商说话,现实情况就是一大堆法律法规规定了,如果车库被纳入公摊,那么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这肯定没问题,如果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合同对专属车位做了不属于业主的约定的话。要么所有权是国家,开发商享有收益权,要么所有权是开发商,国家有紧急情况的征用权。你自己不能无视这些法律法规。
现在是你不讲道理,不看合同,也不搞清楚车库有没有纳入公摊,就是认为车位应该归业主,别人说的也不听,有异议就是为开发商找借口,感觉你就是业主是弱者,弱者天生有理。继续讨论真的没意义,不再回复了。最后劝你一句,举张个人权利没错,但是要把自己的理由和依据一起说出来才有道理。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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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3 16:26
youqibing:文件还真是所有权归开发商,再次查询了人防法和物权法。有冲突,各地地方性法规和判例都不同,判例人防地下车库归国家的,比如钦州。也有判归开发商的比如江苏盐城。地方性法规郑州广州上海是开发商所有,济南是国家所有。但是都不可能是业主的,最简单的道理...回到原帖
论坛上有个现成的案例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9248-1 ,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参与,不妨为开发商的做法找找借口。
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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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23 15:22
行者乙:放出的文件有官网出处的链接,错不错你打开看就是,你也可以借机“普法”嘛回到原帖
文件还真是所有权归开发商,再次查询了人防法和物权法。有冲突,各地地方性法规和判例都不同,判例人防地下车库归国家的,比如钦州。也有判归开发商的比如江苏盐城。地方性法规郑州广州上海是开发商所有,济南是国家所有。但是都不可能是业主的,最简单的道理,合同约定,如果未计入公摊并且合同对车库有约定,那么所有权人不是开发商就是国家。如果计入公摊或者合同未做约定,车库才会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业主。那么,开发商是傻子吗?他开发的是人防工程他不知道吗?他请的律师是废物吗?他会不在合同里面把车库和居住区域混于一谈白送吗?所以你最好回头看看你自己的购房合同,合同已经有了约束的话,业主签合同时就该知道,如果开发商方面没有在公摊方面造假,没有把地下车库纳入公摊的话,业主这时候组团喊车库应该业主白拿,业委会管理,只能说人还是应该要点自觉的。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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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8-08-23 11:34
youqibing:和不懂法,认为自己最大的人纠缠没用的。不过楼主放出来的那份文件如果属实且没有错字的话,是有点问题?比方说里面说地上和地下停车场所有权归开放商?所有权?那不是国家的么。。。。回到原帖
放出的文件有官网出处的链接,错不错你打开看就是,你也可以借机“普法”嘛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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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8
40楼#
发布于:2018-08-23 11:22
牛屄扯蛋:简单的思想,非黑即白,非敌即友,一时气急败坏,口不择言,这个要理解,来论坛,就要一份好心态。回到原帖
想当初旗子、安4想方设法要给本人扣帽子都没成功,你想试试也行,看你的身手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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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9
41楼#
发布于:2018-08-23 11:00
youqibing:和不懂法,认为自己最大的人纠缠没用的。不过楼主放出来的那份文件如果属实且没有错字的话,是有点问题?比方说里面说地上和地下停车场所有权归开放商?所有权?那不是国家的么。。。。回到原帖
地上车位属于业主共享,是在小区公摊面积上修建的,除非是有单独产权的车库,要不然由全体业主共享。
地下车位有2种,一种是人防工程改建,无产权,但投资人有出租出售的权利。(现在法律不允许签订20以上出租合约,出售是有法律问题的(没有所有权理论上不能出售),但现在基本默认这种)另一种是有产权的地下车库(开发商交了人防费,人防办公室另外找地修人防工程),可单独买卖并有产权。
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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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8
42楼#
发布于:2018-08-23 10:37
忧虑的法师:你在这里质疑法律没用,法律颁发就只能执行,有问题去人大反应啊,你是人大代表不?回到原帖
和不懂法,认为自己最大的人纠缠没用的。不过楼主放出来的那份文件如果属实且没有错字的话,是有点问题?比方说里面说地上和地下停车场所有权归开放商?所有权?那不是国家的么。。。。
牛屄扯蛋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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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1-13
43楼#
发布于:2018-08-22 15:2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牛屄扯蛋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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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1-13
44楼#
发布于:2018-08-22 15:1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秋风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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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7
45楼#
发布于:2018-08-22 14:13
牛屄扯蛋:有意思。阁下是玩法律的吗?本人是法律执业。观阁下直言,很有结识的冲动,私聊如何?过去没见过大号啊。首先说明,勿凭意气伤肝,无曾无损,何必当真呢。你以前玩过传奇吗,虚拟存在啊!回到原帖
   批评你一下,法律不是拿来玩的。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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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9
46楼#
发布于:2018-08-22 13:58
牛屄扯蛋:有意思。阁下是玩法律的吗?本人是法律执业。观阁下直言,很有结识的冲动,私聊如何?过去没见过大号啊。首先说明,勿凭意气伤肝,无曾无损,何必当真呢。你以前玩过传奇吗,虚拟存在啊!回到原帖
大家客气谈论,有分歧都不是事,就讨厌他老人身攻击还一副你错了我为你好的样子,反正就是怼他!
牛屄扯蛋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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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1-13
47楼#
发布于:2018-08-2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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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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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287715
  • 最后登录2025-04-18
48楼#
发布于:2018-08-21 08:10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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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9
49楼#
发布于:2018-08-20 21:03
行者乙:天网恢恢,你所作的恶,都会有报应的。回到原帖
真受不了,法律,民意,政策,国情都不谈开始谈玄学了谈因果报应了?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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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8
50楼#
发布于:2018-08-20 17:41
忧虑的法师:典型的你跟他说法律,他跟你谈民意 你跟他谈民意,他跟你说政策 你跟他说政策,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真恶心!回到原帖
天网恢恢,你所作的恶,都会有报应的。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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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18-08-20 17:19
行者乙:你说的一些东西我还真不想看,大多帖子法理事理逻辑都不通,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批评你也就罢了,可能是我针对你。你真的象搅屎棍,没有自知之明啊。还拿特朗普根我比,谁跟谁哦?!只要我有特朗普千分之一的实权,就不会让你这样的脑残披上公务员的皮,能形容你...回到原帖
典型的你跟他说法律,他跟你谈民意 你跟他谈民意,他跟你说政策 你跟他说政策,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真恶心!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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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18-08-20 14:16
问号110:这个说话打击面也太大了吧!姐还是那句话:你用“拿来主义”在中国法律中挑精捡肥,给开发商站台,掩盖权贵勾搭下诞出的一些坑民条款,十八大至今的全国反腐热潮,虽然只对腐败的个体紧追不舍,但是,对一些明显偏离大法的地方性文件却未顾及,这也只不过是反...回到原帖
就事说事,就法说法。别弄出一你一副跟他说法律,他跟你谈民意 你跟他谈民意,他跟你说政策 你跟他说政策,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刷流氓,他跟你讲法律.的嘴脸,恶心!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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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布于:2018-08-20 14:07
问号110:或许是您的法律自成一体,我有些跟不上知识更新的速度,但你代表不了中国的法律的权威解释,能在这发言,多少还是咨询过法律名家。姐发言,从不为任何群体在违背法律法理上站台。你否认业主在购房时支付的各种配套建设费无效,可仍然是有部门,甚至是开发商认...回到原帖
那你就明确告诉我,地下车库是否是购买房屋了就归业主了?这个帖子就是这个问题衍生出来的,楼主行者乙开帖子说要开发商将地下车库还给业主,这不是吃大户表现?从头到尾我都是谈地下车库有和配套沾边?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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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布于:2018-08-20 13:53
问号110:这个说话打击面也太大了吧!姐还是那句话:你用“拿来主义”在中国法律中挑精捡肥,给开发商站台,掩盖权贵勾搭下诞出的一些坑民条款,十八大至今的全国反腐热潮,虽然只对腐败的个体紧追不舍,但是,对一些明显偏离大法的地方性文件却未顾及,这也只不过是反...回到原帖
你能解读18大?还是你能代表法律?都不代表谈什么反腐遗漏?谈什么明显偏离大法的地方性文件却未顾及?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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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布于:2018-08-20 13:52
问号110:或许是您的法律自成一体,我有些跟不上知识更新的速度,但你代表不了中国的法律的权威解释,能在这发言,多少还是咨询过法律名家。姐发言,从不为任何群体在违背法律法理上站台。你否认业主在购房时支付的各种配套建设费无效,可仍然是有部门,甚至是开发商认...回到原帖
我也没否认购房支付的配套建设费无效。那些是公摊出了钱的。。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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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9
56楼#
发布于:2018-08-20 13:52
问号110:或许是您的法律自成一体,我有些跟不上知识更新的速度,但你代表不了中国的法律的权威解释,能在这发言,多少还是咨询过法律名家。姐发言,从不为任何群体在违背法律法理上站台。你否认业主在购房时支付的各种配套建设费无效,可仍然是有部门,甚至是开发商认...回到原帖
别扩大化解读,我就说地下停车库,通篇我也是说地下停车库,整个帖子也是地下停车库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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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8
57楼#
发布于:2018-08-20 12:20
忧虑的法师:至于地下车库修建成本包含在售价中,我给你说过了啊,具体见104楼啊,你反驳啊,你举例子啊,你举法律条文啊。就会嘴炮和人身攻击,不会别的么?就会靠童话和嘴炮治国么?特朗普都比你靠谱啊!!!!回到原帖
你说的一些东西我还真不想看,大多帖子法理事理逻辑都不通,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批评你也就罢了,可能是我针对你。你真的象搅屎棍,没有自知之明啊。还拿特朗普根我比,谁跟谁哦?!只要我有特朗普千分之一的实权,就不会让你这样的脑残披上公务员的皮,能形容你出丑的词我会的都用完了,惭愧得狠。
问号110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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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3-03-08
58楼#
发布于:2018-08-20 11:20
忧虑的法师:就是看你们这帮人不爽啊,就想吃大户。回到原帖
这个说话打击面也太大了吧!姐还是那句话:你用“拿来主义”在中国法律中挑精捡肥,给开发商站台,掩盖权贵勾搭下诞出的一些坑民条款,十八大至今的全国反腐热潮,虽然只对腐败的个体紧追不舍,但是,对一些明显偏离大法的地方性文件却未顾及,这也只不过是反腐的遗漏,并不代表这不是腐作!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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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19
59楼#
发布于:2018-08-20 11:12
行者乙:你是哪个单位做什么工作的,敢透露一下不?我打电话问问你们领导,怎么放你这么个丢人现眼的玩意儿出来。我就是知道了情况来曝光的,我朋友是给开发商打工的财务总监,他拿了开发商的工资,但有自己的良心和担当,愿意说这事。不知道你拿了开发商的好处没?这...回到原帖
至于地下车库修建成本包含在售价中,我给你说过了啊,具体见104楼啊,你反驳啊,你举例子啊,你举法律条文啊。就会嘴炮和人身攻击,不会别的么?就会靠童话和嘴炮治国么?特朗普都比你靠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