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楼#
发布于:2018-08-11 14:17
常德碧桂园一期140户型洋房业主维权函
摘要:业主在常德碧桂园施工现场看到了一些与公开图纸及样板房严重不符的结构,强烈要求开发商及时整改。 常德碧桂园一期42-44栋、74-80栋全体业主 二0一八年六月一十八日 常德碧桂园一期42-44栋、74-80栋业主提请开发商解决的问题
几点重要说明 一、 关于户型图、样板房和购房合同的效力问题 1、下面的图纸在常德碧桂园售楼处公开取用的,是我们了解“期房”的第一手正式资料,我们据此决定了喜欢不喜欢这个户型设计,交不交定金的行为!——它是常德碧桂园向我们提供的第一份关于所买房屋的正式资料,法律性质为要约(我们所签合同第五章第十三条也明确了此图纸的具体内容为要约);当我们付过定金之后(法律性质为承诺),我们与开发商之间的事实合同已经形成(开发商明确了定金不退),从此这张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2、我们特别关注了此图纸没有“此为广告,最终设计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报建规划为准” 或“此为广告,最终设计以合同为准”的字样,同时常德碧桂园也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渠道否认此文件的效力,此行为足以让我们在采取应有的谨慎态度下相信此图纸为最终设计图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http://china.findlaw.cn/hetongfa/hetongdedingli/htnr/ ,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释义】本来《合同法》第十五条已经规定了广告内容可以作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如果作为要约的话,其内容应当作为合同内容兑现,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释义】这一条是比较危险的,相当于确认了定金合同向http://china.findlaw.cn/hetongfa/hetongjiedu/maimaihetong/ 的转化条件; 3、样板房也是常德碧桂园发出的要约,多处规范标示有“交楼标准”字样,是业主做出买不买这个户型、交不交定金的重要依据。一旦业主付过定金,样板房便具有对双方的法律约束效力!同时,样板房还客观起到了“对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等未尽理宜”的补充作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正是 样规定的: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4、“购房合同”是一份由甲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在我们交过定金后30天内签署的,事实上乙方没有修订补充的权利(不签就全额损失定金)。因此,尽管这份格式合同上有很多免除甲方责任、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如:“乙方同意不在甲方交房之前看房”之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类条款自然无效,有争议的条款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文本一方的解释”。 综上,户型图、样板房和购房合同共同构成甲方的承诺内容,当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乙方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要求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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