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百姓买新邦壹品的房子,有四年之久,而且我都有备案,网签,维修基金也交了。为什么房子产权证一直办不了呢?问题出现在哪里呢?开发商到房管部门首次登记都没有,那怎么可以卖的?真是想不通!请问有关部门,是我们老百姓买房的错,还是其它部门不作为!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我一个美丽的大常德。和谐的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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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08 12:50
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8-08 12:50
1862011583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经查,2012年常德市新邦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小区土地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分行,土地抵押至今未为解除,所以根据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新邦壹品小区暂时不能办理房屋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新邦壹品小区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 市政府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新邦壹品楼盘不动产登记问题组织了专题研究,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常德市新邦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完成土地抵押解除手续,待土地抵押解除后,我中心将依照市政府决策意见处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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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8-06 08:08
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8-08 12:47
政府应该及民众之所急,没人买房前会知道自己买了个破楼盘。为何出现此种情况,还是政府准入机制不严,事中监督不够,事后补救不及时。希望政府有作为,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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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05 08:48
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8-08 12:45
一个美丽的大常德。和谐的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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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08 12:50
1862011583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经查,2012年常德市新邦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小区土地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分行,土地抵押至今未为解除,所以根据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新邦壹品小区暂时不能办理房屋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新邦壹品小区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 市政府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新邦壹品楼盘不动产登记问题组织了专题研究,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常德市新邦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完成土地抵押解除手续,待土地抵押解除后,我中心将依照市政府决策意见处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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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06 08:08
政府应该及民众之所急,没人买房前会知道自己买了个破楼盘。为何出现此种情况,还是政府准入机制不严,事中监督不够,事后补救不及时。希望政府有作为,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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