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7-21 09:45
关于简单的会计问题,解释一下:商品房也是商品,有成本、费用、利润,和其他商品遵循相同的盈利规律。例如:买一个萝卜是一笔交易,买一筐萝卜也是一笔交易,买一片地里所有的萝卜还可以是一笔交易,也许这三笔交易各自的成本构成有点差异,总之,对卖主而言,最后收回的钱比用出的钱多就是赚了。一个楼盘也可以简化为一件商品,其建设和销售算一笔交易,成本费用利润可以算得清清楚楚,会计就是做这事的。做生意的想赚钱,在决定售价之前都会算清楚成本费用,根据其预期利润计算售价。卖一个楼盘的房子和卖一筐水果在道理上是差不多的,一筐水果里可能有卖相不好价格低点的,可能有烂了卖不掉的,一般卖水果的能赚钱,因为他们早就考虑到了各种因素。把一个楼盘简化为一件商品,账就好算了。
31楼#
发布于:2018-07-21 10:05
开发商关于商品房成本、售价的那本账在有关部门的桌面上是清清楚楚的,但是有关部门就是不吭声。抛开这个账本谈这样那样的规定没什么意义。假如你买台车,卖家说方向盘是没卖给你的,他拥有使用权,但是你可以租啊,你怎么看?
32楼#
发布于:2018-07-21 11:27
刘xh:凭什么?你倒是说风凉话,大家要用,所以才建,当然不能保证每个人,大家要吃饭,少部分人不吃,地就不种了是吗。从大家利益出发,维持秩序才是我们考虑的回到原帖
我就是从利益出发,我没车,大家要用,我不用,凭什么要分摊车位的建设费用?
接着你的话说,种出来的菜,是免费给你的吗?吃的人就买,不吃的人就不买。要不吃的人出钱不是耍流氓吗?
33楼#
发布于:2018-07-21 11:30
告发子烘火,都往个人卡里扒。租售都会嫌贵,最好免费提供。买房买车之前,就要考虑停车的问题。
34楼#
发布于:2018-07-21 11:30
行者乙:不要在怎么分摊上纠结,从总成本费用和收益上算,当作一个项目,简单明了。回到原帖
按你那么说,就是不用车位的业主给用车位的业主分摊了车位的建设费用。
从成本和收益上算,也不是你这么算的。你觉得房价贵,那应该是降低房价,而不是把车位算进去。
35楼#
发布于:2018-07-21 13:02
晚风拂柳:按你那么说,就是不用车位的业主给用车位的业主分摊了车位的建设费用。
从成本和收益上算,也不是你这么算的。你觉得房价贵,那应该是降低房价,而不是把车位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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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经常用你这招,挑起业主们窝里斗
先把关系理清,这个问题中开发商和业主是对立的,主要矛盾搞清楚了次要矛盾迎刃而解,业主们之间怎么处理是可以协商的。举个例子,你家买了一套房四房两厅,具体谁用哪间房家中各人有不同意见,你们是找开发商调解还是家中协商解决?不把房子买下来你们一家子吵有用么?房子买下来了具体怎么分配使用和开发商何干?
36楼#
发布于:2018-07-21 13:23
w7310243:告发子烘火,都往个人卡里扒。租售都会嫌贵,最好免费提供。买房买车之前,就要考虑停车的问题。回到原帖
看你这姿态蛮高嘛,操着裁判的语气。既是高人驾到,不妨解释清楚。如果解释不清楚就别鼻子里插根葱了
37楼#
发布于:2018-07-21 15:47
行者乙:开发商经常用你这招,挑起业主们窝里斗
先把关系理清,这个问题中开发商和业主是对立的,主要矛盾搞清楚了次要矛盾迎刃而解,业主们之间怎么处理是可以协商的。举个例子,你家买了一套房四房两厅,具体谁用哪间房家中各人有不同意见,你们是找开发商调解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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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用业主自己来商量,国家的法律法规已经规定得很清楚了。
另外,业主自己就能商量清楚了?一套房自己家人当然能协调好。一个小区几十户人都很难协调好,更别说几百户上千户的小区了,想自己协调或通过业委会协调几乎是不可能的。
38楼#
发布于:2018-07-22 07:19
39楼#
发布于:2018-07-22 10:32
行者乙:假设我是开发商,建个小区花了10亿(含地下室成本费用2亿,社会各界人士的辛苦费1亿),卖掉所有的商品房得了20亿,上交政府6亿,毛收入4亿。你觉得车位的使用权还是我的么?回到原帖
绝对是啊,我卖的是房子,又没卖你车位,地下车位是人防办公室要求必须修的,不修要给人防工程办公室钱在别的地方修。也就是说我本来不想修地下车位的。但政府一定要我修,我修了为什么要变成业主的?
40楼#
发布于:2018-07-22 10:34
刘xh:凭什么?你倒是说风凉话,大家要用,所以才建,当然不能保证每个人,大家要吃饭,少部分人不吃,地就不种了是吗。从大家利益出发,维持秩序才是我们考虑的回到原帖
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应为不平均才没法操作,也操作不下去啊,你这是头一热想的,实际操作中要死人的。
41楼#
发布于:2018-07-22 10:34
行者乙:关于简单的会计问题,解释一下:商品房也是商品,有成本、费用、利润,和其他商品遵循相同的盈利规律。例如:买一个萝卜是一笔交易,买一筐萝卜也是一笔交易,买一片地里所有的萝卜还可以是一笔交易,也许这三笔交易各自的成本构成有点差异,总之,对卖主而言...回到原帖
我是投资人,我是奔着赚钱去的,能赚1一个亿,凭什么我只赚500万?
42楼#
发布于:2018-07-22 10:35
行者乙:开发商关于商品房成本、售价的那本账在有关部门的桌面上是清清楚楚的,但是有关部门就是不吭声。抛开这个账本谈这样那样的规定没什么意义。假如你买台车,卖家说方向盘是没卖给你的,他拥有使用权,但是你可以租啊,你怎么看?回到原帖
我可以不买啊,又没强迫你买
43楼#
发布于:2018-07-22 10:36
行者乙:假设我是开发商,建个小区花了10亿(含地下室成本费用2亿,社会各界人士的辛苦费1亿),卖掉所有的商品房得了20亿,上交政府6亿,毛收入4亿。你觉得车位的使用权还是我的么?回到原帖
对啊,我赚了4个亿,我还想车位再赚2个亿,没问题啊,这个国家也没有不允许啊
44楼#
发布于:2018-07-22 10:38
行者乙:具体怎么分配使用可以由业委会组织业主们商议决定。你的担心有点象有个儿童寓言中的青蛙,一个池塘中的青蛙们担心自己管理不好,请上帝派个强有力的管理者来,安排个木桩不满意,派个老鹳来他们满意了回到原帖
你生活在童话中么?最实际的问题你用童话解决?现在小区就地上几十个车位都能抢的打起来。
45楼#
发布于:2018-07-22 10:53
行者乙:不要在怎么分摊上纠结,从总成本费用和收益上算,当作一个项目,简单明了。回到原帖
那你就说怎么解决吧,小区900户,450个车位,有700户有车,200户没车。你出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来!
46楼#
发布于:2018-07-22 10:55
刘xh:凭什么?你倒是说风凉话,大家要用,所以才建,当然不能保证每个人,大家要吃饭,少部分人不吃,地就不种了是吗。从大家利益出发,维持秩序才是我们考虑的回到原帖
车位又不是必须品,为什么要保障人人有?我不用车位凭什么要给你出一份建设费用?
47楼#
发布于:2018-07-22 10:58
专治喷子:错,是要求有可操作的细则,比如租赁费一个月多少,而不是只卖不租,或者租给你1一月搞个1w,更不是要求分车位。回到原帖
现在是这样啊?都是可以租聘啊,现在国家出台政策严禁只卖不租,但解决不了问题啊,根本问题是车位少车辆多啊,小区900户一共450车位,现在能租,你能租一辈子?车辆多了自然是买车位的先停啊,车位卖完你没车位你还不是没地方停?你租谁的 去?
11706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48楼#
发布于:2018-07-22 13:11
地下车位是人防办公室要求必须修的,但是国家早就明确规定是谁投资谁收益,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想出钱又想免费用,做白日梦吧!
49楼#
发布于:2018-07-22 13:21
忧虑的法师:对啊,我赚了4个亿,我还想车位再赚2个亿,没问题啊,这个国家也没有不允许啊回到原帖
你的强盗逻辑浮出水面了吧,哈哈,算在成本中的东西卖掉了,别人买单了还说是你的
50楼#
发布于:2018-07-22 13:27
忧虑的法师:那你就说怎么解决吧,小区900户,450个车位,有700户有车,200户没车。你出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来!回到原帖
业主们买下商品房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业主共有,内部分配的问题干你开发商什么事?商品已经卖掉了,你就负责质量保证,该你修补的你管好,没其他事你就一边凉快去吧
51楼#
发布于:2018-07-22 13:34
忧虑的法师:车位又不是必须品,为什么要保障人人有?我不用车位凭什么要给你出一份建设费用?回到原帖
事实是政府和开发商用霸王条款先收了建设费。有关部门因为利益关系不出面澄清,纵容开发商,就像黑社会老大不出头指证老二在作恶一样。
52楼#
发布于:2018-07-22 13:38
忧虑的法师:你生活在童话中么?最实际的问题你用童话解决?现在小区就地上几十个车位都能抢的打起来。回到原帖
就算打起来也是内部矛盾,有你开发商什么事?我们分不好就变成你的了?
53楼#
发布于:2018-07-22 13:52
忧虑的法师:那你就说怎么解决吧,小区900户,450个车位,有700户有车,200户没车。你出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来!回到原帖
简化一下,每户半个车位的使用权,按使用权交管理费,使用权货币化,民主集中制,大家商量个适当的价格,业主大会半数人同意即可。使用权可以在业主之间交易,你买到几个车位的使用权就可以用几个车位。反正和开发商没关系。有问题么?
54楼#
发布于:2018-07-22 15:09
11706:地下车位是人防办公室要求必须修的,但是国家早就明确规定是谁投资谁收益,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想出钱又想免费用,做白日梦吧!回到原帖
你投资的东西卖掉了,钱放口袋里了,东西还算你的,牛,不是,是流氓
55楼#
发布于:2018-07-22 15:19
地下车位10万一个,比房价高几倍,如果租用,每月400元,都是开发商说了算,政府部门互相推诿,私家车只好路边乱停,还影响市容和安全。请问政府,你是管不了?还是不愿管?
56楼#
发布于:2018-07-22 16:26
老兵同志zhou:地下车位10万一个,比房价高几倍,如果租用,每月400元,都是开发商说了算,政府部门互相推诿,私家车只好路边乱停,还影响市容和安全。请问政府,你是管不了?还是不愿管?回到原帖
以前江湖上的规矩,不义之财见者有份,分了钱的不会随便开口,互相保密也是规矩。
57楼#
发布于:2018-07-2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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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18-07-22 17:23
行者乙:你投资的东西卖掉了,钱放口袋里了,东西还算你的,牛,不是,是流氓回到原帖
对,卖掉了收了钱就是别人的,该给别人产权,跟住宅一样。否则,如果没产权,别卖别收钱。如果是人防工程,所有权国家的,开发商没有单方面转让的权利。
59楼#
发布于:2018-07-22 20:29
cdlt常德论坛:对,卖掉了收了钱就是别人的,该给别人产权,跟住宅一样。否则,如果没产权,别卖别收钱。如果是人防工程,所有权国家的,开发商没有单方面转让的权利。回到原帖
楼盘上的房子卖完了,土地使用权就是业主们的,这片土地上的建筑物不管地上地下都是附属物,土地使用权是皮,附属物是毛。开发商没有皮了哪里还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