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两种结果。 一、事情会奇怪的戛然结束,莫名其妙的结束。 二、或者,事情会拖沓的便秘一般的慢慢发展,无结果又好像有点结果,直到不再被关注,然后慢慢归于平静。 过程中,大家会听到一些看起来很果敢有利的处理方案,zf来一纸空文不交代问题马虎眼澄清。 好像很猛烈的样子,但是看明白就知道,雷声大而已。 信我话吗。 我可以和任何人打赌. 群众,没戏。 图片:微信图片_20180622110541.png ![]() 图片:7月2号回复.png ![]() 6月26日,有网友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帖称丹洲乡明月社区干部存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违规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丹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力量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5月,丹洲乡原明月村与荷花村合并成立明月社区。 周应桦,女,汉族,1997年10月加入党。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明月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今相继担任明月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情况 1、伙同他人套取17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区发改局和区农林局(扶贫办)给丹洲乡明月社区安排三个扶贫项目计划:(1)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道路硬化加宽工程项目3万元;(2) 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加宽硬化项目10万元;(3)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4万元,共计17万元。其中,除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项目真正实施外,余下两个项目由周应桦经手通过申报虚报工程资料进行获取,共计套取7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万元用于分配给社区贫困户黄某和蔬菜种植户周某。 2、违规为16名关系人违规办理相关手续获取社保资金及其母伍某不符合相关条件,却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经对明月社区2015年至2017年期间953名享受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对象进行摸排,共清理出雷某、龙某、周某、杨某、伍某、罗某、龙某等7名违规享受补贴对象。其中伍某系周应桦的母亲,由周应桦违规为其获取失地农民保险。上述人员的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资格现已取消,违规领取的退休金共计44200.35元,已于2018年5月31日全额退缴区社保处,其中周应桦母亲伍某退缴9446.5元。 3、区纪委2015年对周应桦进行调查,发现违纪问题但未予以处分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2年,丹洲乡原明月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此期间,周应桦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资金14.84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7月,周应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纪[2015]12号)。 三、处理结果 经查,周应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虚假项目资料获取扶贫资金、违规为母亲骗取失地农民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9日,周应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武丹委发[2018]12号),并依法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项目违纪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对丹洲乡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中共武陵区丹洲乡委员会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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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7-10 11:22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7-10 11:22
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帖称丹洲乡明月社区干部存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违规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丹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力量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5月,丹洲乡原明月村与荷花村合并成立明月社区。 周应桦,女,汉族,1997年10月入党。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明月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今相继担任明月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情况 1、伙同他人套取17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区发改局和区农林局(扶贫办)给丹洲乡明月社区安排三个扶贫项目计划:(1)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道路硬化加宽工程项目3万元;(2) 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加宽硬化项目10万元;(3)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4万元,共计17万元。其中,除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项目真正实施外,余下两个项目由周应桦经手通过申报虚报工程资料进行套取,共计套取7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万元用于分配给社区贫困户黄某和蔬菜种植户周某。 2、违规为16名关系人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套取社保资金及其母伍某不符合相关条件,却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经对明月社区2015年至2017年期间953名享受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对象进行摸排,共清理出雷某、龙某、周某、杨某、伍某、罗某、龙某等7名违规享受补贴对象。其中伍某系周应桦的母亲,由周应桦违规为其获取失地农民保险。上述人员的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资格现已取消,违规领取的退休金共计44200.35元,已于2018年5月31日全额退缴区社保处,其中周应桦母亲伍某退缴9446.5元。 3、区纪委2015年对周应桦进行调查,发现违纪问题但未予以处分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2年,丹洲乡原明月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此期间,周应桦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资金14.84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7月,周应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纪[2015]12号)。 三、处理结果 经查,周应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套取扶贫资金、违规为母亲骗取失地农民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9日,周应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武丹委发[2018]12号),并依法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项目违纪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对丹洲乡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中共武陵区丹洲乡委员会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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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7-11 19:43
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做的处罚吗?套取国家资金的村干部,应该法律法规哪一步哪一条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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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7-10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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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7-10 12:35
作为一名社区主任,其政治生命结束了,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代价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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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7-10 11:22
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帖称丹洲乡明月社区干部存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违规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丹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力量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5月,丹洲乡原明月村与荷花村合并成立明月社区。 周应桦,女,汉族,1997年10月入党。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明月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今相继担任明月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情况 1、伙同他人套取17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区发改局和区农林局(扶贫办)给丹洲乡明月社区安排三个扶贫项目计划:(1)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道路硬化加宽工程项目3万元;(2) 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加宽硬化项目10万元;(3)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4万元,共计17万元。其中,除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项目真正实施外,余下两个项目由周应桦经手通过申报虚报工程资料进行套取,共计套取7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万元用于分配给社区贫困户黄某和蔬菜种植户周某。 2、违规为16名关系人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套取社保资金及其母伍某不符合相关条件,却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经对明月社区2015年至2017年期间953名享受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对象进行摸排,共清理出雷某、龙某、周某、杨某、伍某、罗某、龙某等7名违规享受补贴对象。其中伍某系周应桦的母亲,由周应桦违规为其获取失地农民保险。上述人员的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资格现已取消,违规领取的退休金共计44200.35元,已于2018年5月31日全额退缴区社保处,其中周应桦母亲伍某退缴9446.5元。 3、区纪委2015年对周应桦进行调查,发现违纪问题但未予以处分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2年,丹洲乡原明月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此期间,周应桦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资金14.84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7月,周应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纪[2015]12号)。 三、处理结果 经查,周应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套取扶贫资金、违规为母亲骗取失地农民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9日,周应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武丹委发[2018]12号),并依法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项目违纪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对丹洲乡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中共武陵区丹洲乡委员会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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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7-10 10:0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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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7-10 09:59
身为党员干部,并不是只严重违反dang的纪律而是应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理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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