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工业园百江燃气站设立在新安社区居民区旁, 加气站更是与社区办公大楼仅仅一墙之隔,里面存储大量液化石油气和现场大量大灌装液化气。一墙之隔就是日常居民进出的主要通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投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应当远离居民区生活区和密集办公区)至少大于50米!!! 22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https://baike.sogou.com/v7766964.htm 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存在易燃易爆风险,重大安全隐患!) 投诉2.再就是百江燃气燃气公司灌装液化气,用完后罐子剩下不少“水”在滥竽充数算斤两。也没给出处理建议。 投诉3 对于罐子过期检查更是阳奉阴违敷衍了事,上面有人物查就要更换要年检,没人查,照灌不误!!! 安全无小事,请有关部门切实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负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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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6-14 11:32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7-02 15:57
“http://bbs.changde.gov.cn/u-396974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会同市燃气办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与站外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 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江公司”)气站始建于1987年,通过了消防、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至今已有30年。气站占地面积约8089平方米,设有63立方米储罐3台、12立方米残液罐1台,总容积201立方米。 2015年,该公司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时,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储罐与站内围墙的安全间距不足,百江公司报请市质监局停用了12立方米的残液灌,将1号储罐变更为残液罐使用,并向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居委会租用了周边土地重新建设了实体围墙,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我局于2015年11月23日核发了百江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湘201507020012P,有效期3年。 2016年,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在该站南侧新建社区综合楼,建成后与气站储罐、灌瓶间安全间距达不到国家标准。百江公司为确保安全,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设计资质)对灌瓶间重新进行设计,将灌瓶间向北移7.3米。工程完工后,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乙级评价资质)对该站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实测储罐至社区综合楼的间距为38.9米,小于50米的国家标准,但因气站先建,该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应为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认定气站安全为合格。 根据《消防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责成武陵区政府督促东江街道新安社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气瓶内有“水”的问题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物,主要由含3个或4个碳原子(C3、C4)的碳氢化合物组成,它的主要成分是丙烷、丙烯和丁烷,它的次要成分是丁烯、戊烷、己烷等。由于重烃类组分戊烷、己烷等的沸点是27-36℃,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汽化成气体,以液态形式滞留在钢瓶内,这也是俗称的残液。残液存留量取决于丙丁烷纯度与外界温度,国家标准残液含量不得大于3%。百江公司所进液化石油气均经出厂检测合格,并经市工商部门抽样检测为合格,不存在提供不合格气源的问题。同时,百江公司对公瓶定期抽残,使用南洋电子秤充装系统,自动设置了充装量,市燃气办在督查检查中没有发现短斤少两的问题。 三、违规充装超期瓶的问题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一种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为特种设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的行为,市燃气管理部门在督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若发现此类问题,将及时通报质监部门进行联合查处。 特此回复!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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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6-14 11:32
“http://bbs.changde.gov.cn/u-396974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会同市燃气办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与站外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 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江公司”)气站始建于1987年,通过了消防、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至今已有30年。气站占地面积约8089平方米,设有63立方米储罐3台、12立方米残液罐1台,总容积201立方米。 2015年,该公司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时,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储罐与站内围墙的安全间距不足,百江公司报请市质监局停用了12立方米的残液灌,将1号储罐变更为残液罐使用,并向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居委会租用了周边土地重新建设了实体围墙,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我局于2015年11月23日核发了百江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湘201507020012P,有效期3年。 2016年,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在该站南侧新建社区综合楼,建成后与气站储罐、灌瓶间安全间距达不到国家标准。百江公司为确保安全,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设计资质)对灌瓶间重新进行设计,将灌瓶间向北移7.3米。工程完工后,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乙级评价资质)对该站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实测储罐至社区综合楼的间距为38.9米,小于50米的国家标准,但因气站先建,该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应为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认定气站安全为合格。 根据《消防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责成武陵区政府督促东江街道新安社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气瓶内有“水”的问题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物,主要由含3个或4个碳原子(C3、C4)的碳氢化合物组成,它的主要成分是丙烷、丙烯和丁烷,它的次要成分是丁烯、戊烷、己烷等。由于重烃类组分戊烷、己烷等的沸点是27-36℃,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汽化成气体,以液态形式滞留在钢瓶内,这也是俗称的残液。残液存留量取决于丙丁烷纯度与外界温度,国家标准残液含量不得大于3%。百江公司所进液化石油气均经出厂检测合格,并经市工商部门抽样检测为合格,不存在提供不合格气源的问题。同时,百江公司对公瓶定期抽残,使用南洋电子秤充装系统,自动设置了充装量,市燃气办在督查检查中没有发现短斤少两的问题。 三、违规充装超期瓶的问题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一种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为特种设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的行为,市燃气管理部门在督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若发现此类问题,将及时通报质监部门进行联合查处。 特此回复!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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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6-01 14:52
网友: 您好!
您反映情况我局已收悉,我们已安排尽快处理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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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6-01 11:4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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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5-2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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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5-25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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