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翡翠湾物业不作为,在小区居民楼搭建员工食堂,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建筑物用途,难道有关部门不管吗?还是有关部门已经和我小区物业沆瀣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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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5-11 15:35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5-11 15:35
经调查,该处建筑需先由市规划局进行认定,如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我办将依法进行拆除。
2018年5月11日 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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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5-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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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5-11 15:35
经调查,该处建筑需先由市规划局进行认定,如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我办将依法进行拆除。
2018年5月11日 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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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5-10 16:2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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