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常德第一人民医院有·好多医托,专门骗农村的老年病人,我有一个亲戚去看病被忽悠到东郊乡卫生院去了,病没治好,还花了2000多元,而且还加重了,老年人什么都不懂。还以为遇到好人了,请问关于医托的问题归那个部门管,能不能微服私访一下,常德是文明城市,应该杜绝坑人害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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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5-0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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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5-05 19:04
谁会管?自己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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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5-05 19:54
“我有一个亲戚去看病被忽悠到东郊乡卫生院去了”,是什么病,被什么人、怎么忽悠的?东郊乡卫生院也是正规医疗机构,医托托去正规医疗机构?不知道楼主是根据什么认定人家为医托的呢?因为介绍去的卫生院没治好吗?恐怕以没治好就认定人家为医托,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即使是一医院,也不是人人都能治好,要是有人介绍某人去一医院治病,没治好算不算医托?
假如你自己是警察,你能不能就凭有人说因为听了某人介绍去某个医院治病,并且是正规医疗机构而不是非法医疗机构,没治好,就把某人当医托给抓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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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5-05 20:57
一医院的医托是出名了的,经视新闻都曝光过了,我每次陪我妈妈去买药,刚下车就有医托过来,还天天都是那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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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5-05 22:41
转一条新闻:
10天前,北京协和医院门前上演了抓医托的精彩一幕,近百名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的便衣警察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里抓获了在此活动频繁的30余名医托。但是这30余名医托经过审查、作笔录,大部分在12个小时内被放,个别的也在24小时内离开。连同5月13日在同仁医院门前抓获的50余名医托,共83名,警方既没拘留也没罚款,没有处理一人。 无法律依据难执法 曾经参与打击医托行动的北京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田鹏毅科长说,除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等问题外,法律监管的空缺是医托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朝阳工商分局及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指出,查遍相关的法律法规,很难找出一条专门针对医托的查处规定。 他们说,按照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医托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却因为受骗者不愿指证、证据不足等原因,公安机关只得放人。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只有其行骗获利超过3000元后,才构成“数额较大”给予处罚,否则只能作一般的治安处罚,公安部门在批评教育后,只能将医托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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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5-05 22:43
诈骗还是非法行医
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龚卫平律师认为,如果所托医院本身属于非法医疗机构、医生根本没获得行医资格的,即非法行医,此时,为其服务的医托就构成法律上的“共犯”。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樊崇义则认为,医托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邸副大队长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诈骗是诈骗,医托是医托,不能混为一谈。医托一般够不上诈骗,首先,一些医托介绍的医院不是黑店,行医许可证等各种证件齐全,这样就很难定为诈骗;其次开的药也不是假药,只不过是以廉充贵、以次充好的中草药,药是否有效、是否对症,很难有准确的鉴定,由谁来鉴定也是一个问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太元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查处医托的难点在于:如何证实每一医疗过程的存在?如何证实多大程度欺骗、造成多大损害?如何证实医生、医院与“托儿”间的连带责任?医托的查处比典型的治安、刑事案件难得多,因为它涉及当今中国诸多的社会问题、法治难题。在法律依据严重缺乏、查处手段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下,由缺乏专业知识的警察负责查处,就更为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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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5-0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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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5-0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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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5-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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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5-07 10:45
个人认为,医托介绍你去的地方或者医院如果具备行医资格,医托没有违法。如果介绍的地方不具备行医资格,则涉嫌欺诈和伙同非法行医。遇到这种情况有时候也要找一下自身主观的原因,毕竟你自己都只是说“忽悠”,并没有胁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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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5-0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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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5-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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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5-0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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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5-0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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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5-1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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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6-0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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