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女司机宋某洁吃了一盆醉虾后开车上路,被执勤民警查出酒驾……
当晚,津市公安交警大队在S302省道津市城东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时02分,民警发现沿线驶来的一辆号牌为湘J77W**的白色现代小车突然停靠在距离检查点百余米处,执勤民警立即上前例行检查,经查,驾驶人宋某洁,女,现年28岁,澧县官垸镇人,相关证件齐全。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的检查结果,驾驶人宋某洁及车内其他三名女乘客都极力申辩,她们一整天都滴酒未沾。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民警了解到,宋某洁在当晚聚餐时竟吃了近一盆醉虾,宋某洁还告诉民警,自己能一口气吃下五斤醉虾,但从来不知道吃醉虾还会导致酒驾,只想着自己没有直接饮酒,便开车出了门。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宋某洁进行了耐心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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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4-28 08:55
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也是醉了。
都是成年人,醉虾含有酒精,这点常识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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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4-26 12:24
解释不解释的结果只能有一个,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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