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驾驶人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4月18日晚,柳叶湖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紫缘路与柳泉路交汇处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0时40分许,在民警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26***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紫缘路由北往南行驶,在距检查点约50米处急刹停车,驾驶人下车后突然向路边餐馆跑去,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驾驶人控制,期间,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脸色通红,说话时有一股浓厚的酒味,随即通过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吸式检测,其结果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将其带至常德市第一医院进行抽血取证。在进一步询问中得知,驾驶人易某系鼎城区武陵镇人,持有A2驾驶证。据其交代,当日18时许,他与朋友聚会时喝了白酒,饭后驾车送朋友回家,返回时顺路带了一名乘客,在经过紫缘路口时发现有交警检查,情急之下竟然弃车逃逸,企图逃避检查。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易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载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诫车上的乘客,为了自身的安全,拒绝乘坐酒后驾驶的机动车,发现此类情况应积极举报,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月24日,易某的血液检测结果为124.4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处以刑事拘留,并吊销其A2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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