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1日与十美堂当地居民龚德惠,在十美堂桥上发生纠纷;事由当日下午1点左右桥上有大货车在桥上吊船,导致交通堵塞,等船吊完之后,我正要行驶时,对向的车辆超过大货车与我对向了,我的车一直都是正常行驶在右边,是因为我让前方拖板车的人过桥,对面的车直接超过货车与我对立了。直接把路堵死,后面有三轮车挨着我的车,我无法后退,旁边的骑车的人正在和我说话,让后面的车移出来,让我倒车,突然龚德惠跑到我车前就用力拍打我的引擎盖,我就下车问他凭什么拍我的车,对方就开始破口大骂然后动手打我一巴掌,我老公看到对方打我就帮我拉他,对方就和我老公打起来了,旁边的人后来把我老公和龚德惠拉开了,拉开后龚德惠就不允许我和老公离开,叫了很多人过来威胁我们,我们就直接躲在车里, 龚德惠就用起子敲打我的车及玻璃, 我和老公害怕就给家里人打了电话,等家人来了之后就直接报警了。
当日十美堂公安局就让我和我老公录了口供,龚德惠就说自己受伤了,连口供都没录就直接让对方去验伤,我当时要把对方威胁我的视频提供给十美堂公安局,他都没接收,十美堂公安局让我们录完口供之后就要我们走了。 对方的鉴定报告是2月2日就出来了的。公安局在小年过后才通知我们去派出所,当时我们人在益阳吃酒,回不来,和十美堂派出所沟通了的,暂时回不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为了网上逃犯了,我父母就在黑山嘴庆福,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电话都沟通说人在外地去不了,可以去家里找我父母,为什么直接就成逃犯了。一直到3月9日后我们才回常德我老公就被公安局拘留了。当天下午人就被抓了,我们到晚上9点才接到电话,然后就去了十美堂公安局,公安局的所长一直拒接电话,办公室电话也是说了2句就挂了, 去十美堂派出所,办公室无一人,连值班人员也没有,我们急得没有办法只能打110报警电话,说十美堂的所长不接电话,然后说2句就挂电话。3月10日我们去公安局找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十美堂公安局无一人给我们处理,3月11日也是一样。直达3月12日我们找了熟人约上午处理事情,十美堂公安局不知道什么原因又给拖到了下午3点,下午3点的时候公安局又说他们需要开会,也没给我们处理, 3月13日的时候才给我们处理调节。十美堂的丁所长还说我们不该打投诉电话投诉他们公安局的人员,龚德惠开口就说要5万元才肯同意和解,公安局的丁所长还说不是因为我们人被关了对方开口要多少钱就要给多少钱,公安局才同意放人,司法鉴定书上是写的:1.右手第5掌骨折,2.全生多处软组织挫伤,以上属于轻伤二级,需要治疗,医药费陆千元整(如需要手续治疗医疗费用重新评估)全休2个月。我们对于他的伤存在质疑,他拍打我的车是左手,右手在之前就应该是受伤了的,我不知道公安局是怎么断定是我老公打的,公安局也没给任何解释。 后来司法所的所长帮我和对方沟通后松口需要18000元,因对方的伤不是我们打的,所以不愿意出更多的费用,只能按司法鉴定的标准赔偿,对方一直不愿意,所以未达成和解,而且对方一直说过错方在我们,十美堂公安局的人就说我老公个子大,能把他打到手掌骨折,对方对方寻衅滋事,十美堂公安局一直不闻不问,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只把我老公拘留了,3月17日的时候通知我已经被逮捕了,我们没有拿任何武器怎么能把对方手掌打骨折,要是之前受伤了,或者是拍打我车引擎盖之前受伤或者打我车受伤的呢?为什么就断定是我老公打的,我老公是因为他打我一巴掌拉开他的时候他和我老公对打了的,问公安局回答就是对方受伤了,我们没有受很严重的伤所以我们有犯法,公安局就是因为我们打举报电话了,就一直偏向对方,一直为对方说话, 而且对方需要赔偿多少钱我们就得出多少钱赔偿给对方,因为我们人被逮捕了, 对方寻衅滋事公安局就不闻不管,有这样办案的道理吗? 3月12日,我的家人与龚德惠沟通之后对方松开只要赔偿15000元才肯写谅解书,公安才答应放人,直到今日公安局一直未报谅解书送到市里面,我老公已经在看守所呆了快1个月了! 问公安局,公安局就说是走程序,这个程序都走了一个星期了,为什么公安局部门就不肯同意放人。打公安局的座机7575110问情况,电话才通话3分钟就开始说这个电话不能一直占线,别人要打电话进来,我情况都没问清楚就把我电话给挂了,他们就这样的态度,还说我打110电话投诉他们了,公安局就是这样办案接听电话的吗? 希望上级领导能把事情调查清楚,不能任由当地的公安局说什么就是什么,对方先打人,我们才是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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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3-31 21:48
帖内置顶 – – 2018-04-02 12:32
关于对《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公安局办事不公》一贴的回复
“lihuan123” 网友:
你好,你所发的帖子已经获悉,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区公安局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区公安局督察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案件情况:2018年2月1日13时许,在鼎城区十美堂镇洞庭大桥桥头,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妻子李某因堵车与受害人龚某惠发生口头争执并引起肢体冲突,刘某将龚某惠打伤,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事实有受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意见书等佐证。 二、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发生后,鼎城区公安局十美堂派出所随即开展调查,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2月6日,受害人龚某惠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区公安局依法将此案立为故意伤害案办理。嫌疑人刘某非常德市本地人,派出所曾多次通知刘某和李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但其拒不配合,区公安局随即将刘某列为逃犯并开展追逃。3月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并刑拘。3月9日,在双方要求下,在十美堂司法所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3月16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批准逮捕。3月28日,区公安局将此案移送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三、刘某被抓获后,刘某的家人曾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耐心做了宣传解释工作,但李某表示不理解并执意认为派出所执法不公,多次拨打派出所报警电话质问民警,多数是半夜拨打电话并长时间占用报警电话,为避免影响其他群众报警,民警在解释无效后只得将电话挂断。 四、在该案办理中,督察部门没有发现十美堂派出所存在所谓执法不公的情况,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中将继续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也希望有关当事人自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对妨碍民警执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鼎城区公安局 2018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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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3-31 21:48
关于对《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公安局办事不公》一贴的回复
“lihuan123” 网友:
你好,你所发的帖子已经获悉,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区公安局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区公安局督察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案件情况:2018年2月1日13时许,在鼎城区十美堂镇洞庭大桥桥头,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妻子李某因堵车与受害人龚某惠发生口头争执并引起肢体冲突,刘某将龚某惠打伤,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事实有受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意见书等佐证。 二、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发生后,鼎城区公安局十美堂派出所随即开展调查,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2月6日,受害人龚某惠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区公安局依法将此案立为故意伤害案办理。嫌疑人刘某非常德市本地人,派出所曾多次通知刘某和李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但其拒不配合,区公安局随即将刘某列为逃犯并开展追逃。3月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并刑拘。3月9日,在双方要求下,在十美堂司法所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3月16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批准逮捕。3月28日,区公安局将此案移送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三、刘某被抓获后,刘某的家人曾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耐心做了宣传解释工作,但李某表示不理解并执意认为派出所执法不公,多次拨打派出所报警电话质问民警,多数是半夜拨打电话并长时间占用报警电话,为避免影响其他群众报警,民警在解释无效后只得将电话挂断。 四、在该案办理中,督察部门没有发现十美堂派出所存在所谓执法不公的情况,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中将继续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也希望有关当事人自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对妨碍民警执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鼎城区公安局 2018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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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3-3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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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3-30 17:10
十美堂属地鼎城,鼎城有公安分局,楼主反复提到十美堂公安局,十美堂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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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3-3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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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3-30 10:49
看了后觉得程序没有错。既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说明涉嫌犯罪了,你说民警态度不好是因为不愿意接你的电话,7575110那是办公电话,你老是占着不好。如果你有证据能推倒现在的结果,那就及时提供;如果要告民警执法不公可以到区纪委去,只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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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3-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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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3-30 09:48
这种事情,就不要和下面的扯了,要是你自己觉得你们自己在理,直接去区里,区里不行就去市里,市里还不行,就往上走了,中国是法制社会,不是一个什么局就可以这样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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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3-30 08:48
如果楼主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过错及公安机关处理不公( 另:可查证对你老公的被拘定性材料,以及对方伤情固定是你老公所为的相关证据 ),建议你 ——
一、直接去鼎城区政法委投诉(不去公安局); 二、向鼎城区纪委反映(或区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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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3-30 08:36
对方已经构成轻伤,和解只能司法所才能帮你们调解,搭不成和解公安机关走程序是对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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