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德市鼎城区斗姆湖红星村15组居民,我村现有二十几亩耕地,一直由本组村民耕种,就因为早年借租给当地政府部门(斗姆湖农科站)做科研项目,十几年前农科站放弃科研,农民重新开荒耕种,现政府不知何因,强抢耕地,不准农民耕种,甚至把农民播种的耕田全部毁掉。希望领导给予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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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3-30 21:06
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8-03-30 21:06
各网友:
辉哥发布《强抢农民农田》帖收悉。经查,现回复如下: 原斗姆湖乡农科教基地权属经司法、经管、农综、综治等部门联合调查,国土部门认定,系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办事处集体所有,面积29.73亩,东抵老机场路,西抵新桃花源路,北抵斗姆湖街道红星社区2组沟渠,南抵原斗姆湖公路班。界址清楚,权属没有争议。该宗土地在人民公社化时是原常德县斗姆湖乡的农科教基地,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权属都是乡人民政府的,并没有确权确地给红星社区周边的村(居)民。在过去30多年里,政府确实交由农科站将该宗土地租赁给当地或外地人生产经营过。2017年下半年至今,斗姆湖街道办事处收回该宗土地都是依法进行的。 鼎城区斗姆湖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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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3-31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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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3-30 21:26
此事的最大可能就是,以前这些田好比鸡肋,都不重视,归属也不一定很清楚很明确。现在就像个宝,都争着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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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3-30 21:06
各网友:
辉哥发布《强抢农民农田》帖收悉。经查,现回复如下: 原斗姆湖乡农科教基地权属经司法、经管、农综、综治等部门联合调查,国土部门认定,系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办事处集体所有,面积29.73亩,东抵老机场路,西抵新桃花源路,北抵斗姆湖街道红星社区2组沟渠,南抵原斗姆湖公路班。界址清楚,权属没有争议。该宗土地在人民公社化时是原常德县斗姆湖乡的农科教基地,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权属都是乡人民政府的,并没有确权确地给红星社区周边的村(居)民。在过去30多年里,政府确实交由农科站将该宗土地租赁给当地或外地人生产经营过。2017年下半年至今,斗姆湖街道办事处收回该宗土地都是依法进行的。 鼎城区斗姆湖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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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3-2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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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3-2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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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3-29 21:57
yangjialin1980:假如这块地放在我们那或者偏僻些的地方就没有人争抢了,又或者这块地要上缴税赋也不会有人争抢了,重要的是他现在在斗姆湖开发地段了。回到原帖所以我在怀疑农科所是不是想借此谋利。这片地以前是以租借形式让农科所做试验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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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3-2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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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3-29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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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3-2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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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3-29 17:19
假如这块地放在我们那或者偏僻些的地方就没有人争抢了,又或者这块地要上缴税赋也不会有人争抢了,重要的是他现在在斗姆湖开发地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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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3-29 13:08
这块地好是一直在扯,扯不清楚,好是当时拍卖给谁了,之前就有这么个事。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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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3-29 12:42
这个帖子需要扩散,单单这里发可能不顶用,最好有图,毁掉“农民播种的耕田”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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