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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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汉寿县文明牲猪交易中心环保问题的“处罚结果”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8-03-26 15:10扫一扫,手机看帖
        201712月汉寿县环境保护局对汉寿县文明牲猪交易中心做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汉环改【201756号,内容如下:

 

图片:汉寿环保整改决定书_页面_1.jpg


图片:汉寿环保整改决定书_页面_2.jpg




        2018323日汉寿县环境保护局对汉寿县文明牲猪交易中心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汉环罚【201801号,内容如下:

图片:汉寿处罚决定书_页面_1.jpg



图片:汉寿处罚决定书_页面_2.jpg



  “罚款(大写):壹佰贰拾陆元”,我相信多说无益,有了该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汉寿县文明牲猪交易中心又可以大胆的继续经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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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雨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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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3-31 22:34
没得有关部门回复??
西门花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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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3-30 18:50
几个盒饭!!!
李生001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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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0079
  • 最后登录2018-08-30
3楼#
发布于:2018-03-30 17:00
 如此的处罚是不是后面存在什么秘密,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此的处罚方式肯定与政府的环保要求背道而驰。
李生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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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3-28 10:45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按照国家规定都可以对当事方采取拘留的方式予以惩处,“罚款(大写):壹佰贰拾陆元”……?????
cxp35612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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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3-27 13:34
这么点处罚.简直是鼓励呀.
评论员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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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3-26 17:25
桃源老江2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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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3-26 16:21
这是什么重锤?纸做的!
cdnihaoa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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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3-26 16:08
呵呵呵!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