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有1个小孩如果我不想再生了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如果可以办理流程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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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30 09:59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1-30 09:59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回复 《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所称的“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在我省是指1979年5月26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湘革发〔1979〕58号)作出“育龄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并对“凡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发给独生子女证,给予表扬和鼓励”规定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当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领证条件,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这些人员未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凭证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相关待遇。 自《修改决定》正式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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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30 08:55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1-30 08:55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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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2-06 12:57
办理了这个证 楼主,是不是有钱得?现在都是要求生二胎了。你还要求办独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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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30 09:59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回复 《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所称的“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在我省是指1979年5月26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湘革发〔1979〕58号)作出“育龄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并对“凡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发给独生子女证,给予表扬和鼓励”规定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当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领证条件,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这些人员未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凭证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相关待遇。 自《修改决定》正式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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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30 08:55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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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29 22:39
我孩子是13出生,去街道办独生子女证,那时就被告知是最后一批,再也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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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1-29 18:09
现在鼓励生两个,怎么可能还给你办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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